明代奇案:美妾私通,致滅門慘案,12歲丫環問斬,清官遊魂驚夢
明朝萬曆年間,廣東瓊州府陵水縣有一鄉紳名叫劉松林,家中產業頗豐,富甲一方。劉松林年近五旬,妻子王氏為他育有一子一女,如今都已長到了十多歲年紀。
劉家商鋪買賣順意,家中使奴喚婢,一應享有不愁。因此,劉松林對金錢富貴早已看得風輕雲淡,卻唯獨貪戀酒色之事。依照劉松林的富貴鄉紳地位,在當時娶個三妻四妾,倒也在情理之中。
無奈,妻子王氏兇悍、奇妒,與劉松林又是親姑表兄妹,每聽丈夫流露納妾言辭,便一哭二鬧三上吊,或是搬出雙方父母來折騰,鬧得家裏家外天翻地覆慨而慷,劉松林每每苦不堪言,也只好作罷。
萬曆十九年(1792年)冬,王氏患病藥石無功,撒手去了西方極樂世界。劉松林厚葬妻子,每每回憶夫妻患難與共、相互扶持,王氏對自己的千般好處,倒也憂思傷懷、黯然落淚。但“人死如燈滅”,劉松林思念王氏徒增傷感,卻也是無可如何。
話説轉眼過去了大半年時光,天時相催、人事消磨,劉松林思妻之痛漸緩。一天,摯友張員外、李富户又來邀約,劉松林便如期來至張公家中飲宴。
酒酣面熱之際,張公突然喚出一位二十歲左右的絕色女子,來至劉松林跟前側坐相陪、斟酒佈菜,並稱她是妻子的遠房表妹美娘,前幾日串門來到家中。劉松林醉眼觀美人,但見此女明眸皓齒、體態風流,美豔不可方物,兼之健談善飲,不一時,便將個劉鄉紳迷得醜態百出、神魂顛倒!
是夜,劉松林醉卧張公府邸,也不知是其不勝酒力,還是借酒遮臉,總之是與美娘成就了一夕枕榻之歡。第二天一早,兩人醒來,美娘嬌羞無比,起牀躲往別處房中去了。劉松林來與張公相見,彼此也都有些尷尬。
皆因,劉松林自感酒後無德、菲薄了張公妻妹,因此略有愧色;這美娘原本只是一介歌女,張公原想讓她陪劉松林飲酒消遣,因此酒桌上胡説成了妻子表妹,不過是信口調侃,此時見劉松林一切當真、誠惶誠恐,反而不好説破箇中緣由,便也面露尷尬神色。
劉松林哪知其中緣故,對着張公深施一禮,非要娶美娘為妾不可,並稱暫讓令妹屈尊,待亡妻三年服滿,定將美娘扶正。張公見此,更加不好説出美娘出身,便也樂得成人之美,最終,美娘成功洗白,竟搖身一變成了良家妾室。
劉松林自從納了妾室,對美娘言聽計從,疼愛有加,便慢慢將家中諸事交付於她,大有提前扶正的跡象。美娘雖出身微賤,但到了劉家之後,唯恐他人看破底裏,因此言語行事處處端莊、謹慎,上下無不稱羨不已。
美娘也想拋下尷尬過往,在劉家做個賢良妻子。哪知一天晚上,劉松林外出赴宴,僕人李雲霄直入內宅,趁無人之時竟伸手來抓美娘!美娘大驚失色,正要大聲斥責李雲霄,哪知李雲霄竟嬉皮笑臉説道:“金鳳樓的美娘,如今成了鳳凰啊!”
美娘見惡僕一語道破自己本來面目,更加惶恐不安,李雲霄見此光景,一把將美娘攬入懷中,説道:“前些年我到金鳳樓廝混時,曾經見過你,卻未能一親芳澤,深以為憾!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可大方寬心!”
言罷,李雲霄便肆意妄為起來。美娘被人揭穿老底,尷尬已極,想要拒絕又不敢,也只能任由惡僕行事。
説來也巧,這日劉松林飲宴歸來得早,進屋後看到牀上李雲霄、美娘滾作一團,頓時怒髮衝冠,令人將李雲霄繩捆索綁後一頓毒打,美娘則哭哭啼啼指稱惡僕非禮。最後,劉松林將李雲霄綁在下房,準備明日扭送官府治罪。
話説當日深夜,李雲霄掙脱繩索,在下房處卸下一把鍘刀刀片,便徑往劉松林住處而來。夜色已深,劉松林房門內只有一個12歲的小丫環春妮值更。李雲霄謊稱自己是管家,有急事要面陳老爺,春妮迷迷糊糊未聽真切,便打開了房門。
李雲霄一躍而入,衝入房中將劉松林、美娘殺死,之後又竄入劉母和劉松林兒子、女兒房中,將三人全部殺死後落荒而逃。
劉家遭遇滅門慘案,迅速驚動了瓊州府刑部衙門,刑曹郭曉峯親來查辦此案。這郭刑曹素以斷案明敏果決、鏟奸除惡、剛直不阿而聞名。郭刑曹來至劉家一番查訪、審訊之後,便令衙役捕快四處緝拿李雲霄。
數日之後,衙役將惡僕捉拿歸案,郭刑曹判李雲霄凌遲處死,並將12歲的丫環春妮也判處斬刑。兩人行刑之後,郭刑曹晚間回至府衙後沉沉睡去。忽聞車馬喧譁之聲,緊接着便見一器宇軒昂的衙役,進門來呈請帖。
郭刑曹起牀穿衣,命僕人趕緊備馬,他便不由得跟隨而去。衙役騎馬在前導引,兩匹馬風馳電掣、穿街過巷,不知過了多久,忽然停在一處巍峨重樓之下。郭刑曹舉目觀瞧,只見此處殿堂燈火輝映,忽明忽暗,像天宮又像地獄,不免心中駭然!
少頃,便有十餘個官人降階出迎,郭刑曹見這些人的品服冠帶,與自己頗有幾分相似,但這些人有的畢恭畢敬,卻也有人對他怒目而視。
郭刑曹不明就裏,卻已是心驚膽寒。人羣中一老者手拈鬚髯説道:“郭刑曹向來剛直不阿,我等天庭、鬼府刑官也是素來欽佩!”郭刑曹聞言更加驚恐,以為自己身死,老者笑道:“郭君壽數正長,不必恐慌!今有一事我們爭論不下,特要詢問於你!”
郭刑曹便問是何事,老者感嘆道:“劉家滅門一案,惡僕凌遲罪有應得,開門揖盜者也確是丫環無疑,但春妮年僅十二,豈不惜哉?”
郭刑曹聞聽此言,頓時亢聲説道:“春妮之死雖近乎苛刻,但按春秋律來説,卻又無絲毫差錯也!劉家滅門慘案,户不開則主不死,豈雲引虎無妨?況且,春妮年少便不持重,長大也必會惹下更大禍端,我按律法行事,何錯之有呢?”
眾人面面相覷,有人點頭讚許,也有人為春妮憤憤不平的。恰在此時,忽然有人推推搡搡扭着李雲霄、春妮行刑,此時春妮卻又變成了郭刑曹的小女兒,眼看劊子手就要行刑,郭刑曹頓時伏地嚎哭,連呼“饒過小女”、“上天應有好生之德!”
郭刑曹一番鬧騰,頓時滾落牀下,原來是南柯一夢!他起身下牀,回味夢境女兒遭遇,再回味春妮之死,頓時痛不欲生、淚如雨下。從此後,郭刑曹判案,更加謹小慎微,他常説自己筆下關乎生死,一刑一罰,均需感同身受,不可嚴苛偏頗,草菅人命也!
案後微評:在古代,郭刑曹可謂是照章辦事的典範。但法律施行,之所以要設置刑曹、判官、推官,便是希望他們能仔細評判案件原委,靈活運用法律,還當事人以真正公道,得當懲罰,這樣才有温情、有温度!春妮之死,既是死於迂腐刻板,也是死在封建腐朽制度之下吧!
參考文獻:《清稗類鈔》《明清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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