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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編制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統一部署、省級統籌、以縣為主”的原則,緊密結合國家“十四五”規劃、鄉村振興等重大戰略部署,切實做好“能力提升”項目規劃編制工作。建設內容包括師生宿舍等校園校舍建設、音體美器材等設施設備購置、學校教學資源平台等信息化建設,但辦公樓、禮堂以及其他超越基本辦學條件範疇的項目不得列入項目規劃,教學資源平台的日常維護、學校行政管理平台及軟件、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建設的信息化平台等也不得納入規劃。
《通知》要求,要優先補齊農村義務教育辦學條件短板。全面梳理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缺口,補齊影響學校教學、生活和安全的基本辦學條件。着力改善高寒高海拔地區取暖條件,大力改善學校寄宿條件,重點滿足偏遠地區學生和留守兒童的寄宿需求,根據需要建設心理諮詢室、圖書室等功能教室,建設鄉村温馨校園。繼續改善規劃保留的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條件,多種方式保障學校開齊開足國家規定課程。統籌考慮規劃易地扶貧搬遷教育配套設施建設,保障義務教育就近入學需求。
《通知》指出,要切實擴大城鎮學位供給。充分考慮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鎮化進程和人口流動變化趨勢,結合義務教育發展需求,科學規劃義務教育學校佈局,加大人口聚集的城市、縣城學校規劃建設力度,切實增加城鎮學位供給,鞏固化解大班額成果。合理確定學校辦學規模,原則上不得新建超大規模學校。
《通知》強調,要穩步提升育人保障能力。建設必要的體育、美育場地和勞動教育場(所),配齊設施設備,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發揮校園環境育人功能。穩妥推進教育信息化發展,支持專遞課堂、名師課堂和名校網絡課堂建設,提高信息化設備使用效率,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應用,加快縮小城鄉、區域、校際差距。(總枱央視記者 薛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