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教丨或更有價值的高考選科模式:任考多門,選三門成績參與錄取
最近,浙江省政府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對高考的部分政策進行調整。主要有六項措施,包括:高中學考按年級定時定科統一安排,同一年級統一科目統一時間開考,從2020年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從2年有效改為當年有效,從2021年1月考試起實施;選考科目等級賦分的分差由3分改為1分,從2022年1月選考起實施;錄取分段由三段改為兩段,從2021年招生錄取起實施;語文、數學和外語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從2023年起實施等。
這是在保持3 3模式,7選3科目組合基礎上對高考改革方案進行局部調整。浙江能繼續堅持3 3模式,實行7選3科目組合,難能可貴。因為在廣東等8省採取3 1 2模式後,採取3 3模式的省份(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東、海南),就面臨是否將3 3模式調整為3 1 2模式的壓力。因為相對來説,3 1 2模式對高中學校辦學條件的要求更低,實施起來相對更容易一些。
而從改革角度看,3 3模式,尤其是3 7選3科目組合,給學生的選擇空間是更大的,學生共有35種科目組合可選。這一模式在實施中出現的問題,主要是因為高中辦學條件跟不上,以及大學沒有對招生專業的選科要求進行嚴密的論證所致。隨着高中辦學條件的改善,以及大學招生專業選科指引更明晰,3 3模式會進入平穩期。
筆者在此不再對3 3、3 1 2模式的優劣進行分析。在以前的文章中,已經比較過這兩種模式。而是想探討,能不能跳出在語數外3門之外,必須選定3門選考科目,按選定科目參加“選考”,計算3 3(或3 1 2)總分進行排序、錄取這一改革思路,採取每名學生可以任意參加3門或3門以上科目選考,在高考填報志願時,再決定用哪3門選考科目成績,報考大學、專業的模式?即“任考多門,選擇3門成績參與錄取”的方式。
實行這一模式。有以下好處:
首先,學生不必在高一時或高二上學期時,就急於確定選考科目。新高考改革提出文理不分科,但明確要求學生必須從物化生、史地政(浙江再另加技術科目)選考3門科目計入高考總分,導致不少學校在高一時,就組織學生選定3門選考科目進行教學。這和改革的初衷背離,是實行更早的“分科”。如果要求學生至少選考3門科目,並可以結合自己的實力,考4門、5門、6門甚至7門科目的選考,在得知所有科目成績後,再結合志願填報要求,選擇自己認為最好的3門科目成績,那麼,在高中學習中就不存在選科的問題。
簡單來説,一個實力比較強的考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3 7選3情況下,7門科目的選考都參加,在高考填報志願時,再比較7門科目成績,結合報考大學、專業的選科要求,選擇3門成績,提交、報告給教育考試部門。教育考試部門在所有學生選定自己使用的選考科目、成績後,再對所有學生按總分排序,向社會公佈排序情況。考生結合教育考試公佈公佈的排序,選擇大學和專業填報志願,在志願填報結束後,根據排序、結合志願投檔錄取。
其次,可促進高中進行課程改革,提高各科目的教學質量,以滿足學生的科目選擇。要求學生必須選定3門選考科目的方式,讓一些高中採取“套餐制”方式組織學生教學,即從“7選3”35種科目組合、“6選3”20種科目組合,或“3 1 2”12種科目組合種選擇有限個組合,由學生選擇,組織教學,這限制了學生的選擇,也使改革價值大打折扣。
再次,解決選擇不同選考科目的等級賦分問題。在規定每個學生必須選擇3門選考科目的模式中,為讓選考科目成績等值,必須採取等級賦分方式,而等級賦分方式直接帶來選科博弈。這次浙江調整了選考科目等級賦分的分差,由3分改為1分,這讓評分標準更細化,但等級賦分方式固有的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在3 1 2模式中,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採取原始分,而“4選2”也實行等級賦分,進而也就存在4門選科的博弈問題,實行3 1 2模式的省份,有的已經出現棄考化學科目的問題。
學生選考多於或等於3門,考後再選定3門報考大學、專業,這就不需要對選考科目進行等級賦分了,而可採用原始分。至於考生在考後選哪三門,那屬於學生的自主決策。
由此可見,這一方式,有利於實行教、考、招分離。明確必須選考3門,計算3 3總分,或者3 1 2總分參與志願填報、錄取,還是“教招考一體化”,選考3門,於是重點學這3門,其餘科目通過學考合格即可。而考五六門、選3門參加錄取,學生的學、考,以及高中的教學,不就一定程度與招生、錄取脱鈎嗎?
當然,由於最終還是實行按總分錄取的模式,因此,這種方式還不能讓基礎教育從根本上擺脱應試教育。要引導基礎教育扭轉應試傾向,要對大學的錄取方式進行改革,即由大學自主提出報考的科目與成績要求,達到成績要求的學生,可自主申請多所高校,高校對申請學生進行獨立評價、錄取。
實行這種方式,可能遭遇的質疑是,這會增加學生的負擔。如果所有學生都考7門(在提供7門選考科目情況下)、6門(在提供6門選考科目情況下),那學生的負擔不是更沉重嗎?而且學校也不可能有這麼多課程資源、場地資源,滿足學生的學習要求。對此,必須理性分析。允許學生可考7門、6門,不會所有學生都報考7門、6門,學生會根據自己的實力做出選擇,畢竟多考一門需要多花時間。成績較差的學生選3門考試即可,成績好一些的學生,可選4門或者5門,而不會選考那麼多“考來玩”。從現實看,很多考生、家長對只能考3門是有意見的,為何不可考4門、5門,考後再選擇自己覺得滿意的3門去報考大學呢?限定3門選考,不僅約束了學生的學科選擇,影響高中學業發展,也增加學生的焦慮,這才是負擔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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