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上能下、能進能出,高校教師職稱改革“動真格”

能上能下、能進能出,高校教師職稱改革“動真格”

職稱評價破“五唯”,不以SCI、SSCI等論文相關指標作為前置條件和判斷的直接依據;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建立重點人才綠色通道……今年,全國高校迎來一份“動真格”的改革方案。年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印發《關於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構建符合中國高校特點的教師評價體系指明瞭方向。

在高教界,不少一線教師關心,破“五唯”之後,高校如何實現“破立結合”?“不拿一把尺子量人”,分層分類評價究竟如何推行?隨着這份文件漸次落地,各高校會新推哪些改革舉措?這兩天,多位國內高校負責人圍繞上述熱點問題作出解答,也傳遞了高教改革的最新風向。

將思想政治與師德師風考核作為評價的“第一道門檻”

興教必先強師。此次《指導意見》將“以德為先,教書育人”作為重要原則之一,要求高校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職稱評審的首要條件。

“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直接關係到學校德育工作狀況和學生的健康成長,關係到國家的前途命運和民族的未來。”中國人民大學校長劉偉指出,把牢師德之舵,高校將從嚴使用師德考核結果,絕不姑息、容忍任何有違師德師風的言行,確保把真正具有高尚師德、人格魅力和學識風範的優秀教師評選出來,樹立起高校教師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的鮮明價值導向。

“教師的職業特性決定了教師應該成為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而教書育人作為教師的第一學術責任,教師教書育人的投入與成效理所當然是教師評價的重中之重。”清華大學副校長鄭力指出,在教師職務晉升中,高校應對申請人思想政治、師德師風情況進行全面考察,教師工作部配合院系各級黨組織負責把好思政關、師德關,推動師德師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清華大學規定,教研系列教師必須有40%的工作量投入教學,把講授一門本科生課程作為長聘教師的基本要求,鼓勵長聘教師擔任本科生班主任。“學校要將課堂教學和教學質量作為評價要素,將教師在教學學術研究和課程體系建設等各種育人工作中作出的貢獻均納入教師教育教學評價範疇。”鄭力表示。

暢通各類人才多元化晉升和發展通道

深入貫徹高等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指導意見》為暢通各類人才多元化晉升和發展通道指明瞭方向。其中,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直接下放至高校,被認為是此次改革中落實自主評審的重要舉措之一。高校可以根據有關規定和辦學實際需要,自主組織評審、按崗聘用,主體責任由高校承擔。

同濟大學校長陳杰認為,高校要在符合國家要求基礎上,結合差異化發展需要,進一步科學合理的設置職稱崗位類型,引導廣大教師自主選擇符合自身特點,最能發揮自身特長、最能激發自身積極性和創造力的崗位,並在所選崗位上實現自我價值,服務學校雙一流建設與社會發展。

他還建議,高校可根據自身情況與發展需要,進一步探索準聘與長聘相結合等管理方式,落實和完善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聘用機制,激活教師隊伍可持續發展的新動能。依託長聘崗位,要形成一定的人才集聚效應與典型示範作用,加大青年人才引育力度,全過程、全方位培養與評價,完善晉升與流動機制,為隊伍建設儲備源源不斷的青年後備力量。

華中師範大學校長郝芳華認為,評價機制改革體現了“寬嚴向濟”,併為重點人才、特殊人才開闢了綠色通道。比如,《指導意見》提出,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事業發展中做出重大貢獻的教師以及招聘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等,在嚴把質量和程序的前提下,可制定較為靈活的評價標準;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高校教師,可根據實際情況研究適當放寬學歷和任職年限要求;基礎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考核週期可以適當延長。

職稱評聘既要防止“一刀切”,也要避免“無章法”

隨着評價“指揮棒”全面轉向,如何正確看待“破”與“立”的關係,究竟如何“破”,“破”之後“立”什麼?

在北京體育大學黨委書記、校長曹衞東看來,“五唯”之害在於“唯”,任何形式的“唯”都會造成評價標準絕對化、片面化、單一化和功利化。不“唯”不是不要,更不能以彼“唯”替代此“唯”。科學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要尊重教師發展規律,尊重社會發展實際,在“破”的同時,以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高度和視角來尋求“立”的依據。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結合學科特點,探索項目報告、技術報告、學術會議報告、教學成果、著作、論文、標準規範、創作作品等多種成果形式,將高水平成果作為代表性成果。

“高校對於各級職稱評聘要求的設立既要防止‘一刀切’,也要避免‘無章法’。”陳杰認為,建立分層分類的評價標準,學校層面可對各級職稱評聘制定任職必備條件,同時也要針對不同崗位類型、不同學科專業及不同人才層次的屬性特徵明確評價的重點和評價導向,制定與崗位匹配的評聘標準和業績要求,並確保各類評價標準科學設置和穩定持續。

如何創新評審形式?他認為,尤其要重視同行評價的專家選擇與結果分析,有條件的高校可建立專業齊全、結構合理、權威公認的高水平外審專家庫,同時也可探索國際評審和第三方獨立評審。對於外審專家意見,不僅要進行量化,建立多級評分機制,還要注重深入分析具體評閲意見,以客觀全面、真實準確的反映外審專家對成果質量、貢獻和影響的評價。

“高校評價制度的改革關鍵在於通過制度形成良好的評價文化。高等學校的學術共同體建設是教師評價改革的着力點,也是高校教師職稱評價的關鍵。”鄭力説。



  作者:儲舒婷

  編輯:吳金嬌

責任編輯:樊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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