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類App進校園當有門檻
公安部日前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2020年8月公安機關部署開展為期4個月的“中小學網課網絡環境專項整治”,共排查屬地教育類App和網課平台4900餘款,行政處罰423款,責令整改1058款,下架636款。此前,我市也曾對62箇中小學校正在使用的學習類App進行排查,清理並停止使用存在網絡遊戲鏈接或付費項目的學習類App,並對58個學習類App進行備案管理。
近年來,各種學習類App如雨後春筍,佔據眾多家長的手機空間。特別是去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學生居家上課期間,大量學生用上了各種學習類App。如今放學後,學生使用App學習打卡,鞏固知識點、完成課後作業,已成為常態。如果這些App能有效服務教育教學,也不失為一樁好事。但在現實中,一些學習類App卻“劍走偏鋒”。
教育部門曾規定,嚴禁商業App進入中小學校園,老師不得隨意向學生推薦使用任何App,進入校園的App不得向學生收費或由學生支付相關費用。但這一規定卻在現實推行中大打折扣。究其原因,是由於多數學習類App並非公益性質。其不遺餘力地推廣,目的就是為了實現更大收益。只不過,面對禁令,變現形式變得更加隱蔽。
為了爭奪學生市場,各類學習類App絞盡腦汁抱上“官方”大腿,或是與學校進行渠道合作,或是利用老師“個人魅力”推廣。結果就是這個老師讓使用這個,那個老師讓下載那個,學生家長手機裏的App越下越多,有的老師還規定每日在線學習時長或作業題量,學生課後負擔越來越重。對此,相關部門要警惕學校和老師頻頻利用自身權力或影響力,充當各類App推銷員拓客引流。
面對數量龐雜卻良莠不齊的學習類App,既需要公安機關全力開展網課平台和教育類App的安全檢查、集中整治違法違規網絡平台、動員網民羣防羣治、依法打擊各類涉中小學網課違法犯罪活動;也需要教育部門及學校設立相應准入門檻,為學生守好“網門”。一方面,要嚴把質量關,按照“凡進必審”的原則嚴格審查進入校園的學習類App。另一方面,要嚴把數量關,合理控制單個學生使用學習類App數量和時長,以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和學生日常生活。
只有立好規矩,明確App的校園准入門檻,明確審核把關人的職責,才能更好規範教育學習類App市場發展,更好淨化網絡空間,為學生學習成長營造良好環境。
來源:重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