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説中常常提到大戰三百回合,一回合多久,和拳擊一樣3分鐘嗎?
小説中常常提到大戰三百回合,一回合多少時間,和拳擊一樣3分鐘嗎?
在演義小説中,經常有軍事將領陣前叫罵“有種出來與我大戰三百回合!”
我們不禁想問,一回合是多少時間,三百合要打多長時間,是人體極限嗎?
實際上,演義小説裏面的“鬥將”環節,基本都是虛構的。因為象棋中的“白臉將”早就把這件事説得很清楚了。
所謂白臉將,就是楚河漢界之間的兩個主帥,不能臉對臉直接見面,否則算輸。這種白臉將的形成,其實主要是反映了古代軍隊對陣過程中的“斬首行動”。
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這是三十六計之一,也是古代戰場常用的詭計。典型代表便是明末戰爭中,張獻忠在四川北部應敵,吳三桂軍隊一個牀弩射過來,直接就把他乾死了。
歷史上所有的將領都不想像張獻忠那樣死得慘,自然不可能與敵人直接交鋒。否則,你打算與別人單挑的時候,一陣箭雨下來,還能有活路嗎?
可是,為何從三國演義到隋唐演義,那麼多的演義小説,都出現了鬥將的環節,還煞有介事的講他們大戰多少回合?
其實,這一切源於春秋時期的致將禮儀。
春秋時期,戰爭是要講禮儀的,一般是雙方主將約定見面,到達約定地點聊聊天,作為給對方的最後通牒,然後約定時間雙方展開部隊正面廝殺。
可是,這種形式很快被消滅了。因為,越來越多的將領,在約會見面的時候被生擒活捉,不需要打仗,使出陰謀詭計的一方就能獲得割地賠款等權益。
《大秦帝國》裏面被黑出翔的公子卬,其實是真正的名將,只不過太書生氣,念着與商鞅的舊情,受到商鞅邀請敍舊情,結果被抓。魏王捨不得這名將,只好割地賠款索要公子保。
不過,雖然沒有鬥將,可是回合制依然是存在的。
合,就是兩車交會;回就是兩車掉頭。
戰車駛遠之後,各自必須再兜過頭來,準備第二次對攻。這個戰車掉頭的過程,就是“回”。然後兩車再駛近而“合”。一個“回”,必有一個“合”。戰爭就這樣不停的“回”“合”“回”“合”的繼續下去。直到有一方敗北,在“合”之後,不再“回”,直接駕車而逃。
古代演義小説把車戰中的回合,借用到了騎兵作戰上,基本上也是成立的。
騎兵衝鋒,靠的就是巨大的速度,高速騎兵足以撕裂任何陣型。所以,騎兵的回合,尤其是裝甲騎兵,往往是一合定勝負,也不存在來來回回的回合。
此時,我們不僅想問了,騎兵來回衝殺還有回合,步兵也有回合嗎?
答案很簡單,當然也有,只不過規則不一樣了。
步兵的回合,比騎兵和車兵要節能低碳得多。
步兵做出刺殺的動作,刺殺一次就是一個回合,刺出武器就是一合,收回武器就是一合。
如果回合制是這樣,大戰三百回合,似乎也不是特別困難的事情。
試想一下,步戰第一的林沖,掄起戒刀砍了300次,好像也不至於脱力。
可是,如果騎兵來回衝殺300次,每次距離100米(一箭之地,必須在普通弓箭射程之外),這需要不停加速減速掉頭奔跑30000米,這種回合跑,分分鐘把汗血寶馬掏空了。
所以,所謂的騎兵大戰300回合是不可能的,但是步兵砍300刀,問題似乎不大。
從這個標準看,真正的大戰300回合,只能發生在步兵之間。
按照人的一般反應速度,步兵一刀砍下去至少需要10秒鐘,如果雙方在兵器上較勁,或者圍着對方找破綻,就會有長時間的技能冷卻,時間恐怕有可能延續到3到5分鐘。以3分鐘一刀計算,300刀就是900分鐘,相當於15個小時,這種比996還要殘酷的工作制度,貴為大將軍,沒人願意幹。
大多數情況下,像關雲長那樣一刀斃命的最多,這就是一個回合,沒啥好説的。
一部分情況下,像程咬金那樣三板斧見勝負,三個回合之內弄死對方,也沒啥好説的。
程咬金只有三板斧,已經夠用,這説明,300回合的事情,基本都是吹牛逼了。
後來進入熱兵器時期,有沒有回合制呢?
當然也有,手動步槍需要自己填彈,射擊一次就是一個回合。自動步槍打完一梭子子彈,也要換彈夾,二三十發就是一個回合。
空戰中,兩架戰鬥機的回合制與車戰和騎戰還比較相似。不過,這種直線攻擊為主的方式,跑遠了不管用,曲線行駛雙方纏鬥在一起,恐怕才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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