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十萬大軍葬身海底,迦太基要求和談,一個月後反而被踏平

孟德斯鳩曾説:“羅馬人永遠是憑着自己的本領作戰的:它具有能夠認識到他自己力量的那種美德”。羅馬人的“勇”他生來就有勇氣,這就是説,即在戰爭中所表現出來的堅強不屈和勇敢,它體現在即便面臨全軍覆滅的絕望時刻,也能勇敢堅定的重整旗鼓、反敗為勝。公元前254年,羅馬海軍在一場暴風雨中全軍覆沒,10萬士兵葬身海底,在這種最困難的時候,羅馬軍隊卻拒絕了迎太基和談的提議,並迅速在短短數月內重建了一支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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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對比一下迎太基,它在第一次布匿戰爭戰敗後,用了至少3年的時間才完成了海軍重建。由此,羅馬軍隊的堅韌和頑強可見一斑。另外,公元前217年,漢尼拔與特拉西美湖全殲羅馬軍隊,次年又於坎尼以少勝多再挫羅馬軍隊,羅馬軍四面楚歌,身處絕境,面臨這場“兵災”換了其他民族都要絕望,渴望和談的時候,羅馬軍隊仍然苦苦支撐,終於在扎瑪決戰中擊敗了迎太基。因此,可以説,是羅馬軍隊堅韌勇敢的精神一次又一次的挽救了羅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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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人認為應該給軍團的士兵比任何其他民族的武器都要有力、都要沉重的進攻和防禦武器。因此,為了能夠使用比其他人更重的武器,他們就得受更多的訓練,而他們能做到這一點,是由於他們不斷地努力勞動以增加自己的體力,他們還通過各種練習以取得動作的靈巧。下面是一些作家筆下羅馬士兵受訓的情況:“他們要習慣於按照軍隊的步伐行進,這就是説,要在五小時內行軍二十里,有時是二十四里。在行軍的時候,他們得揹負六十里弗的重量。他們要學習習慣於全副武裝地奔馳和跳躍。他們在操練的時候要帶着劍、標槍,它們比起普通的武器來要重一倍,而且這樣的操練又是經常不斷的舉行的”。由此可見,羅馬對軍事訓練的重視和嚴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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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軍的紀律嚴格到甚至可以説是殘酷,“在起初,羅馬人的紀律嚴格到這種程度,以致人們可以看到,他們的將領竟把自己那違背命令而取得了勝利的孩子處死”。“砍頭示眾!任何想逃避服兵役的人都會被判死刑”。另外,羅馬軍賞罰分明,羅馬軍的罪名與懲罰一般有:如果偷懶摸魚,就讓他睡在營地安全區以外的地方;站哨時睡覺,伙食的配給就從優質乾糧降格成最糟糕的大麥;臨陣脱逃,就被亂棍打死;害部隊深陷險境,就被石頭砸死;整個單位集體逃跑,抽殺十分之一,即每十人處死一個(十一抽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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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人的獎勵措施也很多:軍隊會從你的薪水中抽取七分之二為你存起來,當你退伍時就會歸還給你,再撥一塊地給你;你可以掠奪戰敗國來獲取額外財富;英勇作戰會得到表揚,不過得到的不是勳章,而是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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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羅馬軍隊的尚武精神可見一斑,也正因如此,早期羅馬才能通過一系列對外征服,在地中海迅速崛起。但隨着對外征服的擴大,財富和享樂思想的湧入,羅馬軍隊的尚武精神逐漸消磨殆盡。軍隊變得懦弱,貪生怕死、逃避兵役;變得懶惰,疏於軍事訓練;變得安於享樂、奢侈腐化;變得軍紀敗壞,劫掠成風。


參考資料

【1】塔西陀 羅馬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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