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新聞:對於美國總統特朗普頒佈行政命令,制裁任何調查駐阿富汗美軍是否觸犯戰爭罪行的國際刑事法院人員一事,你做何解讀?
特約評論員 劉和平:很顯然,特朗普政府又鬧笑話了,而且這次開的是一個國際玩笑。這一行為相當於正在遭受調查的犯罪嫌疑人公然打擊報復調查他的檢察官和法官。此舉一出,勢必會引起國際社會更為猛烈的嘲笑與批評。
不過,我同時認為,雖然自從特朗普當上美國總統之後,批評美國已經成為某種國際潮流。但是,我們在批評美國的時候,不僅要講究策略與方法,而且首先要對美國有所瞭解,因為我們的反對與批評不能只是表達立場與發泄情緒。
而在我看來,我們在批評美國的時候,最為有效最能夠打到美國七寸的做法,仍然是利用美國自身所倡導的理想與價值觀念,來對照並批評美國的現實行為。因為美國所倡導的這套價值觀念,在當今世界上還是有相當多的追隨者的,在這種情況下,假如你一味地批評美國的價值觀念,只能起到自説自話自娛自樂的作用,很難得到國際社會尤其是其他西方國家的認同。相反,你用美國的理想來批評美國的現實,則不僅可以贏得國際社會的認同,而且可以讓美國陷入到自相矛盾難以自圓其説的尷尬境地。
直新聞:那認為,在特朗普政府制裁調查駐阿富汗美軍是否觸犯戰爭罪行的國際刑事法院人員這件事情上,美國的行為跟他所倡導的理想究竟產生了哪些衝突呢?
特約評論員 劉和平:首先,我們知道,美國這次抗拒國際刑事法院對駐阿美軍的調查,基於的理據就是,美國跟世界上不少大國甚至跟包括俄羅斯等等在內的好幾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一樣,並沒有《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
但是,我想提醒美國,自從立國以來,你們一直在全世界宣揚一道理念,即每一個人一生下來,就擁有了天賦不可駁奪的基本人權。誰要是侵犯了別人的基本人權,就是在敵視整個人類,就犯下了反人類的罪行。誰要是犯下了反人類的罪行,那麼我們整個人類都可以去追究他的責任與罪行。而國際刑事法院在阿富汗調查的,正是美軍涉嫌犯的有關折磨虐待在押人員涉嫌侵犯個人尊嚴、強姦和性暴力等罪行。
這些罪行,可都是標準的反人類罪行,你美國怎麼能夠以自己不是《羅馬規約》成員這個理由就能逃避相關制裁。而且,即使你美國不是《羅馬規約》,但是阿富汗可是《羅馬規約》的成員,你美國軍人是在阿富汗的國土上犯下反人類罪的,這就完全屬於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範圍了。
其次,美國抗拒國際刑事法院調查的第二個理由是,該院的調查侵犯了美國的國家主權,因為對本國罪犯的司法審判權,是屬於美國國家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
但是,不要忘了,最近幾十年以來,尤其是在美國攻打伊拉克的薩達姆政權期間,美國為了逃避聯合國憲章有關保護國家主權的規定,一直在強力倡導一個“人權高於主權”的所謂新理念。我們要問的是,為什麼美國攻打伊拉克、利比亞的時候,高舉的是“人權高於主權”的理念,而一旦國際刑事法院要調查美軍反人類罪的時候,就變成了“主權高於人權”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美國雖然不是《羅馬規約》的成員,但是,當國際刑事法院要調查自己的的眼中釘、蘇丹前總統巴希爾所犯下的戰爭罪和種族滅絕罪的時候,美國可是完全贊成甚至是出錢出力的。你這樣一種自相矛盾的行為,怎麼能夠令人信服?怎麼去領導世界?
直新聞:我們看到,在美國宣佈制裁國際刑事法院的工作人員之後,包括聯合國、歐盟以及法國和德國在內的相關國家,都對事態表達了高度關注,並表示會繼續支持國際刑事法院的工作。對此,你又怎麼看?
特約評論員 劉和平:我認為,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雖然很重要,但是更為重要的是,我們有沒有能力阻止美國的莽撞行為。大家知道,美國是現代民主法治尤其是三權分立政治制度的開山鼻祖。在美國,司法權尤其是法院的大法官不僅是受到高度尊崇的,而且法院判決結果是要無條件服從的。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我們甚至可以説,聯邦法院的大法官才是美國真正的大總統。即使特朗普被認為是美國曆史上最不守規矩的一個總統,他也不敢不執行聯邦法院的判決。特朗普上令後簽署的禁穆令,就是被聯邦法院給推翻的。
那麼問題就來了,為什麼特朗普在美國國內會無條件服從大法官,而在外面卻敢於制裁國際刑事法院的工作人員呢?我認為,這背後的深層次原因就在於,雖然美國自身是一個三權分立尊重司法的法治社會,但是當今的國際社會卻仍然是一個以叢林規則為主導的世界。
在這樣一個世界中,擁有超級霸權的美國,既是遊戲規則的制訂者、執行者,也是監督者。或者説,美國是集球員、裁判與比賽主辦方三個身份為一體的。這就是美國敢於蔑視包括聯合國在內的相關國際組織,敢於制裁國際刑事法院的根本原因。
而國際社會處於“誰的拳頭大誰就可以蔑視規則”這樣一種狀態,也是國際刑事法院自從成立以來,僅僅是審判過幾個非洲小國所犯下的反人類罪的根本原因。
也就是説,雖然當今世界很多國家自身內部都邁向了文明與秩序,但是我們的國際社會離真正的文明與秩序,還有相當長的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