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公佈《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方案明確,招收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的高等學校從2021年起,可參加免試認定改革。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應根據培養目標分類對本校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開展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屆及以後年份畢業生可憑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結果,免考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部分或全部科目。
為深化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今年8月1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進師範生免試認定教師資格改革,建立健全教師教育院校對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進行考核的制度。
本次改革方案要求,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要加強師範類專業建設,師範類專業培養方案應符合教師教育課程標準要求,把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大綱融入到日常教學、學業考試和相關培訓中。相關高校應根據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建立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加強培養過程性考核,統一組織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並建立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工作機制。
方案根據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的培養目標,將免試認定教師資格的情況分為三類,不同類別可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各不相同:對以幼兒園、小學教師為培養目標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據學校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申請認定相應的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
對以初級中學學科教師、高級中學學科教師、中職文化課學科教師、中職專業課教師為培養目標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據學校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和培養目標,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科的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對以初級中學教師、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為培養目標但所學專業沒有明確教學學科和教學專業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應在學校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中加試“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筆試。學校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申請認定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一致的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對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由校長簽發《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並加蓋學校公章。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憑《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他認定條件和認定程序不變。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也可自願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任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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