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滅亡時,號稱明朝最強的15萬錦衣衞做了什麼,怎麼沒有救國?
答:在明朝從苦苦掙扎到徹底覆滅的全過程裏,大明皇室的“得力干將”,至今常在野史票友間“實力圈粉”的錦衣衞,表現也令人唏噓。
雖然説起錦衣衞,後人常津津樂道的,就是其令明朝官民談之色變的“情報工作”。但真實的錦衣衞,分量要比“情報工作”重得多。以《明會典》的記載,錦衣衞日常要在“朝會”“巡幸”上擔任“隨行侍衞”,其“服飛魚服、佩繡春刀”的颯爽英姿,也從此一代代拉風。另外還有“捕盜”“刑名”“護衞漕運”“軍匠”等多個工作,甚至還有“訓象所”,負責給皇宮喂大象。情報工作?那只是錦衣衞“北鎮撫司”的事兒。
確實,在明朝三個世紀的歷史上,這活兒多分量重的錦衣衞,就是大明皇室最為貼心的軍事力量。其每一個成員,都是優中選優,就以其最“出名”的情報工作來説,錦衣衞可不止會羅織冤獄害人,更常見不動聲色幹大事。比如明朝景泰年間的“北京保衞戰”與萬曆年間的“抗倭援朝戰爭”時,就有許多錦衣衞出生入死,冒死為明朝一次次拿到重大情報,助大明打贏這些國運之戰。
而到了明朝中後期,這傳説中“貼心”且強大的錦衣衞,實力也是越發膨脹,其人數從明初時的五千人,暴漲到明朝中後期的十五六萬人,特別是明末的近半世紀,基本保持在十五萬人的規模。以明末許多人的筆記記載,當時各地城鎮,都貌似“到處錦衣衞”,只要聽見有人一嘴京城口音,滿身錦衣華服,當地百姓立刻就誤以為“遇見錦衣衞”,慌不迭的紛紛躲避……
可是,就算坐擁如此“貼心”且“牛氣哄哄”的軍事力量,崇禎十七年(1644)三月十八日夜,當李自成的農民軍攻破北京城,絕望的崇禎帝手持三眼銃,還想集結心腹兵力做決死一搏。崇禎的心腹太監王廉只是冷冷吐槽了句:“陛下哪裏有兵,速走”——皇上您做什麼夢哪,您的“心腹兵馬”早跑光了,快逃命吧。心裏哇涼的崇禎,這才先砍昏了親女兒,又爬到煤山上悲慼戚的上吊,給悽風苦雨多年的大明朝,就此畫了句號。
問題是,這全程悲涼一幕裏,傳説中那十五萬威懾力強大的錦衣衞,為何連影都沒有呢?大明養了你們這幫人幾百年,到了國難臨頭,您好歹跟李自成們死磕幾個回合嘛。
首先一個原因,就是到了明末年間時,這號稱“十五六萬”的錦衣衞,成員實在太水。
比起早年優中選優的錦衣衞來,早在明代中期時,錦衣衞這個大明軍界公認待遇優厚的崗位,就變得好似“注水的肉”。明朝成化年間時,錦衣衞就“冗員之進無窮”。比如勳貴家的子弟,哪怕是個混吃混喝的草包,只要走走門路,就能拿到個錦衣衞“編制”,繼續拿高薪混吃混喝。至於錦衣衞官員的“跟班”們,只要馬屁拍得響,“編制”也不是夢。普通的錦衣衞副千户,就要佔掉二十多個“編制”,基本都是拿錢“不任事”。
但相比之下,這幫“混事”的,總算還乾點差事。到了後來就更不像樣。各級的文武高官家屬,也瞄上了錦衣衞“肥肉”。比如嘉靖年間“閣老”嚴嵩家的幾個孫子,都是未成年就成了錦衣衞高官。楊博費宏等“明代名臣”家,其子侄們也都扎堆進入錦衣衞。好些人都是空掛個名,只要家裏老爺子還在,躺着就能升官發財。
上樑不正,下樑當然各種歪,以崇禎年間給事中徐國榮的揭露説,北京市面上的錦衣衞,絕大多數都是“買的”,基本都是些市井無賴惡棍,打着錦衣衞的旗號敲詐勒索。比如有個叫趙瞎子的流氓,一次就敲詐京城商户兩千兩白銀。為什麼如此猖狂?因為按此時錦衣衞的“規矩”,普通流氓只要拿出二三十萬兩銀子,就能買個錦衣衞的“堂貼”,然後就能胡作非為,當地衙門別説管,都得給這些人塞錢。
就連明末轟動天下的“蘇州五人墓”事件裏,都留下了這些“錦衣衞”的“英姿”。當時跟着去蘇州抓人的錦衣衞緹騎,都是上面説的“花錢買堂貼”的京城流氓。這錢可不是二三十兩,通常都是三五百兩。花這麼多錢買個“錦衣衞身份”,當然要想法設法撈回來,所以一路敲詐勒索,“入則數十倍”,每次抓完人後,都“急着趕下一趟差”。一趟就是幾十倍的收益,能不急嘛。
可就是在蘇州,這幫“錦衣衞”玩大了,由於敲詐太過火,激起蘇州市民憤怒。激憤的蘇州百姓,把這羣惡棍摁住了痛打。有些僥倖逃命的“錦衣衞”,屁股上的肉都被百姓割下來餵狗,成了這趟“出差”的血淋淋紀念。還有個叫李國柱的“校尉”,也是“買”來的身份,為這趟差花了五百兩銀子,卻被憤怒百姓活活打死——五百兩,買了個死。只能説,做人不能太錦衣衞。
綜上所述,明朝亡國前的“十五萬錦衣衞”,高層基本就是“白吃飯”的紈絝子弟,底層就是一羣“買堂貼”的地痞無賴,説“流氓軍團”都算是抬舉,哪裏還是當年“飛魚服、繡春刀”的英雄形象?指望這麼一羣人來救國?不反咬一口就算不錯。
第二個重要的原因是,到了明朝亡國前夜,統帥錦衣衞這羣“烏合之眾”的,是崇禎帝朱由檢這麼一位糊塗領導,那就更是墮落加速度了。
崇禎皇帝登基後,一心想要勵精圖治,由於痛恨文官集團,所以他也格外倚重廠位,尤其信任身邊的太監們。“貼心”的錦衣衞,基本都是仰幾位大太監的鼻息。但崇禎帝自己卻不明白,無論是東廠還是錦衣衞,明末到底腐化到什麼地步?偏偏崇禎帝還賦予其大權,命這些人督查百官。
然後天雷滾滾的事情就來了,比如崇禎年間的錦衣衞指揮使吳孟明。放在明末各類筆記裏,這個人的風評還不錯,做事不太狠,凡事都留一線。但摟錢卻是毫不手軟。每次只要查到官員的腐敗劣跡,人家都是“緩於害人而急於得賄”,先把案情泄露給當事人,獅子大開口要賄賂,只要送錢送到滿意,抬抬手就把事情壓下去。那些不送錢或“錢沒送夠”的倒黴蛋,才被他假模三道的一通查辦。
如此操作,明王朝的腐敗,也就更加墮落無極限。“魏忠賢亂政”的年月,官員行賄還只是用黃金,崇禎“勵精圖治”了沒幾年,黃金都是小兒科了,統統是珍珠瑪瑙開路。賣官買官也公開化,到了李自成打進北京前夜,一個六品的京城主事崗位,都被“爆炒”到三千兩銀子。當然,那時誰真的花這錢買官,那才真是“花冤枉錢”。
明王朝的加速墮落,就是崇禎年間這類奇葩操作惹得禍,至於“急於得賄”的錦衣衞?那更是挖大坑。
這麼一羣“錦衣衞”,就算數量有十幾萬之多,也是十幾萬蛀蟲,到了北京城破的那一刻,當然也統統鳥獸散。崇禎十七年三月十八日那個悲慘的夜,崇禎帝身邊何止是“哪裏有兵”?李自成打過來的這一路,他最信任的心腹太監們,一個個賣身投靠。宮裏太監跑路前,有人在牆壁上寫“此處不留爺”,有人鬧哄哄亂搶,把宮裏剩下的二十幾萬兩白銀分了個精光。大太監們則是互相串聯簽字,就等着向新主投降。
倒是個叫張殷的太監,那晚很“關心”崇禎,給崇禎説“直須投降便無事矣”。氣的崇禎劈頭一劍,把這太監砍倒在血泊裏。成了明朝那個亡國的夜晚,一個眾叛親離的縮影。
而在崇禎帝悲慼戚上吊後,他生前無比信任的錦衣衞掌印人,左都督駱養性,也是毫無壓力賣身投靠,轉眼就成了大清朝天津總督,還是清代歷史上第一位總督。算是給“歷史悠久”的錦衣衞,在新朝“爭了個光”。
看過這樣的墮落全過程,乃至最後的“爭光”,或許,也就看懂了關於“明朝亡於廠衞”的感慨:王朝爛透如染缸,哪怕“英姿颯爽”如錦衣衞,也是不能倖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