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司機路怒症爆發 路上不爽一聲吼
兩司機路怒症爆發,路上不爽一聲吼。近日,荊門市掇刀區深圳大道掇刀石路口兩司機因等紅綠燈“路怒症”爆發,雙方由對罵上升為互相“別”車最後竟大打出手,最終各自都為衝動付出慘痛代價。
報道目的就是希望警示他人開車上路安全第一,一定要理性平和,多一點忍讓少一分急躁。不料報道餘温未散,又一起幾乎翻版的由“路怒症”引起的打架鬥毆發生了。
兩司機路怒症爆發 路上不爽一聲吼
11月24日下午15時許,龍山脊警務站民警接到指令掇刀醫院附近有人打架,民警趕赴現場經瞭解得知,當天下午汪某和胡某均駕車在207國道由北往南行駛,途中後車胡某跟車距離過小,汪某在躲避對向車輛時未提前觀察後方車輛,突然打轉向向右變道,胡某便認為汪某是故意“別”車,加速從左側超車後在汪某前方突然踩了一下剎車,險些釀成追尾事故,汪某氣憤之下再次超車將胡某車輛逼停在路邊。隨後兩人下車由口角升級為鬥毆,打鬥中汪某嘴巴被打破下巴腫起,胡某左臉被打得青腫,衣服也被撕破。
民警將雙方帶至派出所審訊室後雙方仍然劍拔弩張,互相指責是對方的過錯。民警對雙方在國道上的危險駕駛行為進行了嚴厲的警告,告知其行為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造成嚴重的後果的還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為。對於鬥毆行為因已構成治安案件,依法應受到警告、罰款甚至行政拘留的處罰。並告知一旦處罰不僅個人會留下案底,也會對子女未來的求學就業造成負面影響。鑑於雙方都有傷情,在採集完個人信息後,要求雙方繳納保證金,之後各自到醫院診治,傷好後帶上醫院診斷報告到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處理。
講解完處理流程,意識到問題嚴重的兩人卻不約而同的轉變了態度,均表示已認識到了錯誤,個人感覺傷的不重,希望能自行協商處理,不要求警方介入。鑑於雙方均認識到錯誤,並明確表示了和解意向,民警決定按照一般程序進行處理。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很多時候當我們以看客的身份去看各類“路怒症”的報道時,很少有人會意識到其實“路怒症”離我們並不遠。小到綠燈亮起時前車起步慢的不斷按喇叭催促,再到夜行遇到不變換遠光燈“以眼還眼”的對射,再到相互“別”車、競速超車,口角打鬥直至造成交通事故。不少人對輕微的“路怒症”行為司空見慣,甚至認為以牙還牙才是最公平的“江湖法則”,卻從根本上忽視了這種行為對個人安全帶來的危險,給家庭生活帶來的危害,對公共安全帶來的威脅。不出事萬事皆宜,一出事追悔莫及!
親愛的讀者們,看完報道反思一下,您是否有過“路怒症”的行為?您又是怎麼看待“路怒症”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