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補貼調整 為打通產業發展“任督二脈”大招

新能源汽車補貼調整 為打通產業發展“任督二脈”大招

  資料圖:新能源車

  新能源汽車補貼調整,是打通產業發展“任督二脈”的大招

  近來,北京、上海、深圳、廈門等30多個城市相繼出台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政府補貼政策。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根據《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補貼正逐步退坡。以上海為例,2017年6月修訂後的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地方補貼政策規定,續航里程大於150公里小於250公里的純電動汽車,只能獲得1.8萬元地方補貼,比2016年少了1.2萬元,地方補貼額度下降四成。

  新能源汽車補貼轉向正當其時

  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政府補貼重點從車輛購置轉向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可謂正當其時。加快培育和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是我國應對能源和環境挑戰、推動傳統汽車產業轉型升級的緊迫任務,也是我國搶佔未來產業競爭制高點、促進經濟增長新舊動能轉換的戰略舉措。2016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量達51.7萬輛,連續兩年產銷量位居世界第一。累計推廣量已超過100萬輛,佔全球新能源汽車市場保有量的50%以上。在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市場導入階段,財政補貼特別是車輛購置補貼政策,在市場培育方面產生了積極效果。但是在普惠性補貼政策下,部分新能源汽車企業患上了政策依賴症,缺乏技術研發和產品升級的動力和壓力,行業低水平盲目擴張的苗頭初現,甚至有少數企業通過各種手段騙取財政補貼。

  在此背景下,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補貼政策需要做出相應調整。一方面,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已經全球領先,規模經濟效應逐步顯現。此時,政府可通過提高行業准入標準和補貼關鍵技術研發等手段,提升供給質量,增強產業國際競爭力。另一方面,還可以通過增強消費者使用的便利性等手段,在提高消費者福利水平的基礎上,激活潛在的新能源汽車需求。

  加快建設充電設施就是提高新能源汽車使用便利性的重要舉措。據中國充電聯盟(EVCIPA)統計,截至2017年6月,聯盟內成員單位總計上報公共充電樁為171609個,專用充電樁133304個。不考慮充電樁類別,全國新能源汽車的車樁比約為4:1。這遠高於《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提出的約1:1的車樁比(500萬輛車/480萬個充電樁)。由此可見,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不但沒有實現“適度超前”的發展目標,反而嚴重滯後於新能源汽車市場保有量的增長。

  作為新能源汽車產業生態圈的重要組成部分,充電基礎設施在發展初期也需要政府給予一定補貼。這主要是因為,作為新能源汽車的配套設施,車用動力電池及充電等關鍵技術還處在快速發展的初期階段,充電基礎設施投資者面臨很高的技術風險。單純由市場機制來調節,在動力電池及充電等關鍵技術沒有成熟之前,投資者通常都是持觀望態度。而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的擴張及關鍵技術的成熟,在很大程度上又依賴於充電基礎設施網絡的完善程度。所以,通過政府補貼來適當降低充電基礎設施投資運營商的風險,是打通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任督二脈”的大招。

  有利於產業優化,減少對政策的依賴

  補貼政策轉向更大的影響,在於它使得新能源產業發展由此進入市場和政策“雙輪驅動”階段。此前數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規模的擴張高度依賴政府補貼。車輛購置補貼政策力度及監管一旦發生變化,就會對新能源汽車市場銷量產生重要影響。例如,為了規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管理使用和打擊各類騙補、尋租行為,財政部於2016年2-3月組織全國35個專員辦檢查了北京、上海、江蘇等25個省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的使用情況。受此影響,國內新能源汽車銷量的同比增速由2016年1月的244%,大幅下跌至2016年2月的132%、3月的62%(數據來源於萬得資訊)。可喜的是,在相關主管部門發佈新能源汽車推廣騙補清查情況通報後,特別是2016年12月《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發佈後,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進入理性增長的新階段。2017年1-7月,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27.2萬輛和25.1萬輛,同比分別增長26.2%和21.5%。

  補貼政策轉向後,我國新能源產業的產業組織明顯優化。從2017年前七個月的數據看,車輛購置補貼退坡後,技術領先的新能源汽車企業的市場佔有率大幅提升。以純電動\用車為例,2017年1-7月,在中國新能源汽車專利申請量排名中進入前10位的兩家國內企業的市場佔有率達18%,比2015年和2016年同期分別提高了11個百分點、12個百分點。新能源汽車產業作為專利密集型高技術產業,市場份額開始向專利申請量排名靠前的企業集中,這是產業組織結構優化的重要表現。可以預期,隨着進入新能源汽車補貼目錄的技術門檻逐步提高,市場機制會在新能源產業發展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當然,轉向後的新能源產業補貼政策,也需要根據實踐中發現的問題不斷優化調整。從已經出台的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地方補貼政策看,絕大部分城市都提出,由財政部門按照設施總投資、主要設備投資額、設施功率進行補貼,或給與定額補貼,也有小部分城市提到了鼓勵社會資本採用 PPP 等方式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際上,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過程中,土地、道路、電力等多個領域的協調,對於投資運營商來説是很大的挑戰。如何通過PPP等方式讓政府相關機構積極作為,主動協助充電設施投資運營主體協調好建設中多方利益關係,進而加快新能源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進度,是今後的一項重點工作。

  另外,如何採用合理的制度安排籌集地方補貼資金,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據估算,到2020年建成480萬個充電樁需要投資近千億元。按地方現行補貼政策,需要補貼200多億元,這對於部分城市可能是一項不小的開支。為確保未來一段時間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進度,不受地方財政補貼政策頻繁變動的影響,各地方需未雨綢繆,儘早建立地方補貼資金的可持續保障機制。(中新經緯APP)

  作者李鵬飛(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專家簡介】李鵬飛,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為產業經濟,研究方向涵蓋新產業及新技術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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