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有一部很火的電視劇叫《裸婚時代》!
劇中男主角劉易陽向女主角童佳倩求婚時,是這樣的説的:“我求求你嫁給我, 雖説我沒車,沒錢,沒房,沒鑽戒, 但是我有一顆陪你到老的心!”
這句台詞瞬間火遍了大江南北,也感動了無數看劇的年輕男女。
然而,生活終究不是電視劇,現實版的求婚卻更多的是下面這樣的。
2017年6月18日,吉林長春工程學院的畢業典禮上,一大四男生在舞台上掏出房產證複印件,當場向女友求婚。
視頻最後,男生説“他決定是她了,拿房產證就是要告訴她,他一切都準備好了,只等她大四畢業就要娶她”!
一個大四的男生,在還沒有正式走入社會的時候,卻因為家人幫其買了一套房子,就覺得自己有了娶人的資本。
不得不説,在他的眼裏,房子儼然和婚姻畫了等號!
覺得他很離譜?那是因為你站在了第三者的角度,事實上,有這樣想法的根本不止他一個人。
據某婚介公司統計,其會員中有房子的相親成功比例最高,超過70%的女性登記徵婚時,房子都是必不可少的條件。
從某種角度上説,女性對房子的重視程度,甚至要高於相親對象。
足見,在中國,房子對婚姻的重要性。房子已不僅僅是房子,房子是金融,房子是教育,房子是醫療,房子更是安全感的所在。
不過,剛剛,住建部傳出大消息,這一切或即將有所改變!
住建部發聲:租購同權將立法
繼7月17日廣州宣佈“租購同權”之後,緊接着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等九部委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並選取了廣州、深圳、南京等12個城市作為試點單位。
這還沒完,就在今天,新華社在《“購租並舉”實現百姓安居夢》中透露出一個重大消息:住建部將通過立法明確租購同權!
文章中稱:住建部有關負責人説,將通過立法,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這意味着,“租購同權”不再只是12個試點城市的事,接下來,全國所有城市都將進入“租購同權”時代!
不過,廣州宣佈出台“租購同權”後,很多小夥伴都發表評論表示不看好,認為其無益於降房價的同時,卻很可能會提高房租,甚至在教育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反而讓學區房變得更加搶手。
對此,經濟觀察報的一篇文章就直言:“租購同權”就是雞肋, 象徵意義遠遠要大於實質意義!
但財搜君覺得,“租購同權”的積極意義在於,為那些在大城市打拼,卻暫不具備購房能力及資格的人口,提供了另外一種可能,這對於穩定社會,聚集人才還是會起到積極作用的。
如今,“租購同權”即將寫入法規,足見監管部門希望通過徹底剝離依附在房產上的其他福利來大力發展租賃市場的決心。
租賃時代?光“租購同權”還不夠
當然,要讓中國進入真正的租賃時代,恐怕光有“租購同權”是不夠的。
這裏面還涉及到對傳統買房觀念的顛覆。
這些觀念中,最為典型的就是“丈母孃經濟學”,它指的是丈母孃普遍要求女婿必須有房的現象。
中國男女比例持續上升,女方在婚姻市場上的議價能力普遍比男方要高,所以丈母孃就有了向男方提各種要求的資本,這其中,房子便是最低門檻。
有好事人士曾作過調查,全國只有18%的丈母孃願意接受女兒和女婿租房結婚。
而這也成了現實中很少會有人像《裸婚時代》中男女主角那樣裸婚的最大原因,沒辦法,丈母孃不同意啊!
為了調侃這種現象,甚至有人創作了一首叫《丈母孃叫我去買房》的神曲:
“霓虹閃爍整夜光,掏空身體我還在奔忙,咬咬牙,銀行卡,餘額都沒漲。早晨高峯站台上,等了3班擠不上車廂,上天啊,丈母孃,問我何時買房!”
調侃歸調侃,其實深究起來,丈母孃要求男方在婚前就把房子給買了,除了此前租房無法保證生活質量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怕越往後越買不起房子。
過去幾年的房價漲速,讓很多人都形成了這樣的觀念,“一年晚買房,N年都白乾” 。
所以,丈母孃往往會先入為主的覺得,男方現在買不起,將來更買不起。
可見,想讓丈母孃改變觀念來支持“租房結婚”,在用“租購同權”來提升租房的體驗外,還得從根本上改變她們對樓市的“看漲預期”。
試想,如果房價一直趨於穩定,現在買和晚幾年買的區別還那麼大嘛?!
而在這塊,想必監管部門除了在調控上做文章外,接下來也會出台相關的法規。
對此,新華社在另一篇文章中就提到,要從財税上降低住房交易帶來的財富增值效應!
壹/First
7月14日至15日,第五次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該會議自1997年召開第一次以來,每5年召開一次,每一年都是中央政府的換屆年,足見其重要性。金融的核心在於控制風險,每次金融工作會議也會圍繞這一核心議題展開。
這次會議在國際國內經濟金融面臨複雜變化的背景下召開,將對我國金融業改革、發展和穩定產生深遠的影響。近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迅速,創新不斷,但一些深層次、結構性的矛盾日益顯現,金融風險不斷積聚。
因此,這次會議明確了今後一個時期金融工作的總體基調和主要內容,主要是:“一個基本點”,即“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兩個立足點”,即“創新和完善金融調控”“深入推進金融供給側改革”;“三個着力點”,即“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同時,還明確了“迴歸本源”“優化結構”“強化監管”“市場導向”等四項原則。
未來的方向已經清晰,未來的號角已經吹響,金融業再一次沸騰了!那麼,對咱老百姓而言,這次會議將帶來哪些變化?面對這些變化,我們又該如何看待和把握?
這次會議鼓勵發展直接融資,從長期看將利好股市。IPO將保持一定的發行力度,內幕交易、市場操作等繼續受到打擊,將會更加支持優質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拓寬企業的多元化融資渠道,同時 加強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有效保護。因此,今後一段時期的股市將在不斷規範中獲得健康發展。
這次會議強調穩健貨幣政策,對樓市不會帶來衝擊。房地產行業是高槓杆行業,資金是行業血脈,因此貨幣政策關係到房市走向。預計下一步我國將繼續保持貨幣信貸適度增長和流動性基本穩定,而且隨着金融去槓桿初見成效,今年下半年流動性將可能比上半年略有緩解。所以,從貨幣政策看這次會議對樓市影響是中性的。
這次會議重申嚴格金融監管,對金融違法嚴厲打擊。今年以來,防控金融風險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而防控金融風險的重要舉措就是強化監管。因此,這次會議決定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調“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練就‘火眼金睛’,及時有效識別和化解風險,整治金融亂象。”因此,未來金融監管只會更加嚴格,監管力度不放鬆,但會更加註意把握好節奏和力度。
貳/second
這兩天,一場“租房革命”迅速席捲樓市。續廣州推出“租售同權”政策後,住建部等九部委宣佈:大中城市要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並將廈門等12座城市作為首批開展住房租賃試點的單位。
一時間,輿論沸騰,觀點頻出。伴隨滿屏振臂高呼的“表情包”,“租時代”似乎駕臨了。廈門迅速作出反應,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廈門市開展住房租賃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正在研究完善。
其實,早在去年6月,國務院就出台了《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從目前的形勢來看,更多地方有望加入這場針對住房市場供給側的重要變革。市場發展,政策先行。要形成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首當其衝的就是需要構建規範的市場環境,填補住房租賃市場的缺陷。以往我們的租房市場缺什麼?缺房源、缺穩定、缺保障,這正是新的法規體系力求一一補位的方面。
若這些關鍵痛點能得以妥善解決,租房將不失為未來居住需求的一種主流選擇,畢竟“居者有其屋”並不一定要通過購房來實現。當然,能否如願培育規範有序的住房租賃市場,重點還需看政策的推進和落實。同時筆者認為,在此過程中還需要至少考慮兩個問題:
一個是如何提高住房租賃市場的資本吸引力。經營專業化的住房租賃項目需要大量資金,尤其在初創階段房源收購、裝修、品牌宣傳都需要不小的投入,長租項目還面臨資金回籠期限長的挑戰,這都要求有較高的回報水平予以支撐。而我國住房購租兩個市場長期存在“倒掛”現象,直接買賣房產賺取的投資收益顯著高於持有房屋租賃產生的租金收入,削弱了住房租賃市場對資本的吸引力,也間接加劇了炒作盛行。特別是房價的快速上漲導致近幾年租金回報率持續走低,核心城市二手房租金回報率已跌至2%以下,遠低於發達國家5%-10%的回報水平。
另一個是如何直接有效地約束出租人行為。形成和強化契約精神的軟環境往往需要法律法規和相關係統配套的硬約束。新法規提出了一些出租人違反條例規定時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但還有一些細化空間。此外房東的違法行為還會在個人信用記錄中留下污點並在找工作、辦理信用卡等各方面受到限制。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將租房行為納入個人徵信系統考量,也是值得我們參照的。
(2017-07-23)
前天,廣州出台新政,描述租購同權的未來。
其中有一條,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
原文如下:
“具有本市户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藉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
租購同權,聽上去是一個很美妙的故事。
怎麼看?
租購權益只是形式的載體,租購同權爭議的背後,隱藏着是學位/學區的暗流。
再深入一點,是優質教育資源分配方式的問題。
好的學校,好的老師、無論在哪裏,都是稀缺。
人們因為追求更好的工作機會進行遷徙,人口流入更大的核心城市羣。城市人口快速增長,而教育資源,尤其是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更甚。
原有大部分地區的分配機制,是以業主(購房者)權利為中心的分配機制。
租客子女享受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均已有相關政策。
多數採用積分制,只是大抵上,一來對租客要求嚴格,二來積分不如業主(購房者)。
租住購同權政策,着力處不在供給端(不涉及優質的教育資源的供應、不涉及新增、新建大量優質的學校、老師),本質上是給需求端增加了渠道和受眾。
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供給端沒有發生變化,增加了需求端,租金會怎麼變化?房價會怎麼變化?
短期刺激房租上漲、學區房業主會更加惜售,後面的邏輯推導,有點尷尬。
不過話説回來,長遠來看。
租客在城市所享有的權利增加,是個趨勢性的事實。
正在成長中的城市、越發壯大的超級城市、人羣越來越多,產生的價值越多,可供選擇的優質資源也會越來越多,租客能夠享受的權益,也會越來越多。
隨着城市化的推進,租客與業主享受相對平等的權利,是理念的進步。城市優質資源越來越多,是城市化的必然,亦是城市紅利的體現。
做大蛋糕(優質資源),發展更多的優質學校和優質老師,會是真正解決學區問題,講好租售同權這個故事的現實條件。
談分配,不談供應,有點耍流氓。
談分配,談供應,或許才是是超級城市,更加恰當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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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0)
南都訊 記者潘珊菊 5月23日,國土資源部對外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並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此次修正案徵求意見稿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市場交易制度相銜接,實現同地同權。
《土地管理法》將迎來第四次修改
據瞭解,此次修正案是《土地管理法》繼1988年第一次修正、1998年全面修訂和2004年第二次修正之後的第四次修改。修正案徵求意見稿對現行法中的36個條文作了修正,修正後仍為8章86條。
修正案針對當前土地徵收制度不完善,因徵地引發的社會矛盾突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不能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宅基地用益物權尚未得到完整的落實;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不健全;土地資源要素利用效率仍然較為低下等實際問題,對現行法進行修改。
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
這次修改,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市場交易制度相銜接,實現同地同權。據國土資源部2013年初步統計,存量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有4200餘萬畝。截至2016年底,全國15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地區入市地塊共計226宗,面積3650.58畝,總價款46.77億元。
修正案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範圍、條件等進行原則規定,明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採取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等方式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轉讓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制定。
在完善土地徵收制度上,修正案徵求意見稿將改革經驗入法,綜合考慮土地產值、區位、供求關係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綜合評估確定區片綜合地價,給予公平合理補償;農民住房不再作為地上附着物補償,而是作為專門的住房財產權給予公平合理補償;同時通過安排一定數量的經營性建設用地或者物業,將被徵收土地的農村居民納入相應的醫療、養老社會保障體系等,切實保障被徵地農民長遠生計。
將農民宅基地審批權限下放到縣、鄉
在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上,這次法律修改,重點保障和落實農民的宅基地用益物權。一是明確在城市規劃區內、人均土地少、無法實現一户一宅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保障農村居民實現户有所居的權利。二是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將宅基地審批權限下放到縣、鄉,切實保障農民依法取得宅基地的合法權益。三是探索宅基地自願有償退出機制。鼓勵進城居住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轉讓宅基地使用權,實現宅基地的財產權。四是完善宅基地違法法律責任。
針對農村宅基地違法處理難問題,考慮到中國農民的實際,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增加了新的人性化處罰措施。對符合規劃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的,責令其改正;對符合規劃但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的,地上建築物交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處置,既避免激化農村社會矛盾,又可以減少社會財富浪費。
(2017-05-24)
早在2014年的時候,農村土地是否能夠進入市場就得到了國家和農民的一致關注。然而要想真正實施農村土地進入市場流通,那麼勢必會產生很多難以解決的問題,例如國家的土地流入到不明身份人的手上,或者説流通到了其他國家等等,這些情況一旦發生那麼是會影響到國家領土完整權的。然而對於農民來説,他們的土地隨着城鎮化的進程,以及開發等,結果是土地價格逐漸升值起來。因此對於城市裏面按照每平方米多少錢來付款的情況下,農民一畝地僅僅能夠拿到幾萬塊錢,因此農民朋友們感覺到缺乏公平性。這也正是在農村土地徵收過程中造成的矛盾以及一直以來進行深化改革的原因。
某地土地徵收補償標準
2017年,根據相關新聞機構報道,關於農村土地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價同權的問題將被正式立法討論。但是由於這中間的確是涉及到很多問題,不僅是關乎國家利益,同時也與農民的利益切身相關。因此或許需要個3-5年左右才能真正將此項改革確定下來。正是因為該項措施與農民緊密相關,因此關於農村土地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價同權的問題小編在此將充分解決農民朋友的疑問。
農村土地是否能夠進入市場流通?
首先,什麼是農村土地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價同權?
原文詳細的內容是這樣説的,“允許農村集體經營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而農村集體經營建設用地指的則是具有生產和經營性質的建設用地,主要是一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等。而國有土地概念則極為廣泛,其中最為代表的就是城市市區的土地。一直以來,城市市區的土地都能夠享有在市場流通的權利,因此它們的價格都是需要按照平方米計算,並且近年來價格逐年上漲。而農村土地則相對來説好像更為廉價一些,因為一畝地(約等於666.66平方米)才值幾萬塊錢。因此農村土地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價同權也就是説未來農村土地也將享受和國有土地一樣的權利,不管是價格還是權益等都能保持一致。
農村土地入市又會不會阻礙樓市去庫存?
未來農村土地若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價同權,那對於農民來説是不是能拿到更多的錢?
這個的話,小編認為目前還只能採用一種觀望的態度,因為未來市場的房價是否會跌還是一個未知數。但是這個做法絕對是國家為了增加城鄉土地公平性才採取的措施。並且對於農民來説,就等於自己成了自己土地的户主,由於市場上存在不少買家,因此能夠通過自己自主選擇買家而提高土地的價格和價值。除此以外,小編認為一旦採取這樣的措施,那麼未來便能夠減少中間政府的干涉,所以説對於農民朋友來説肯定是能拿到更多的錢。
(圖片來源於網絡,侵刪)
(2017-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