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18日,民航局回應了首都機場“逃票”事件,指出5名乘客“無故意逃票行為,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這個調查結論,總算為涉事的老少5人挽回了一點名譽上的損失。但事情不應該就此終結,應該替他們追問一句,這兩天來言之鑿鑿者譴責“逃票”的人們,你們的思路到底是怎麼回事?…[詳細]
要點速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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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並不存在反轉,責任從一開始就是清晰的,這是明顯的安檢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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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猜個人的表面原因是對航空安全的敏感,深一層問題是網絡傳播思維慣性,誇大民眾素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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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的問題,是它背後包含的歧視眼光,對社會發展中落後者的無視和鄙夷,以及對普通人有罪推定的思維方式。
錯誤的歸責傾向
民航局航空安全辦公室副主任李繼承的回應有兩點重要信息:一是,經調查,五名旅客系兩名成人和三名兒童。旅客均是首次乘坐飛機,誤以為1.2米以下兒童不用購買機票,無故意逃票行為,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
二是,當日由於天氣原因,航班已有延誤。在延誤的5小時中,由於未購票而導致的延誤約1.5小時。
現在看來,當天被取消了乘機資格的這5人,很無辜,也很委屈。
沒有逃票的事實,不構成違法犯罪,顯然也不存在民事上的過錯,不需要承擔什麼民事賠償責任。但是在這幾天的媒體報道和網絡傳播中,他們是面目可憎的,罪名直接是“家長掩護孩子坐飛機逃票,導致全機重新安檢”。
這個説法毫無事實依據,卻被很多媒體不加核實直接採用,這當然是媒體專業性缺失的表現。事情當然也不存在什麼反轉,責任從一開始就是清晰的,這是明顯的安檢問題。不管是否存在逃票,對於敏感的航空業而言,首先應當追查安檢責任。
但是人們更津津樂道“逃票”,新聞言之鑿鑿,口水集中落在幾個從來沒有坐過飛機的人頭上。它體現了一個詭異又流行的歸責思路,對普通人肆無忌憚的惡猜。
“逃票事件”新聞圖片
惡猜背後是思維的慣性
要理解這個惡猜傾向,需要回顧一下最近有關的航空新聞標題。
如今航空業已經足夠平民了,但是仍然能夠把小事放大,是新聞的富礦。一些生活中的小事情,只要上了飛機,就會平添話題性:
《“你坐過飛機嗎?” 兩國航乘客因口角打架致飛機返航》2016.12
《好奇害死貓!女乘客誤放飛機逃生滑梯被警方帶走》2017.6
《南航頭等艙大媽往發動機扔了一把硬幣:為保平安》2017.6
可以看出,第一,航空新聞大多和航空安全的敏感有關,坐飛機這事,註定就是讓人精神緊張的。
第二,這些新聞呈現着共同的內在張力,那就是當先進的生活方式和落後的素質意識齊飛,想沒有戲劇性都難了。就如同手機還叫大哥大那些年,笑話也特別多一樣。
新聞圖片:國內某航班打架事件
新聞看得多了,把問題歸結為個人素質問題,強調個人責任也就成為一個慣性,因由不論是目無法律還是愚蠢無知。但是這做法並不一定總是正確的,有時甚至反而掩蓋了真問題。
比如乘客沒有登機牌卻上了飛機這件事,和安檢是否嚴格到位有關,和乘客的個人素質怎麼樣就沒有關係。
事件的新聞點本應是登機手續重重安檢居然能被老少5人突破,沒想到引發熱議的,卻還是個沒有依據的“逃票”問題。
被遺忘的善意和法律精神
老少5人第一次坐飛機就被趕下去,讓人想起很多名著中令人嗟嘆的橋段。5個人的遭遇,可以讓人切身感受到歧視、漠視、以及慣於施加給普通人的有罪推定網絡思維。
“逃票事件”新聞圖片
今天不同人羣的生活步點已經差得太多,科技進步將差距進一步拉大。移動支付、共享單車,包括公交換乘,哪一個不是需要學習才能掌握的生活技能?不要説老年人、落後地區來的人,就連一線城市裏的青壯年,半年不出門也會有洞中方數日,世上已千年的感覺。説起來,如果沒有這次新聞的普及,就算是經常坐飛機的人,又有幾人清楚國內航空業對於嬰兒、兒童的售票規則呢?
不應該的是,沒人去關心連那些之前可能連電梯都沒坐過幾次的人卡在哪一步,在網上你只聽得到抱怨:愚蠢的人快些下去,不要耽誤我們行程。
冷漠和不耐煩之外,還有法律名義下的恫嚇:
有人主張,“逃票登機的小孩就是一顆不定時炸彈”,“你的每一次寬容,都可能用人命作為代價”,“作為這次事故中的主角,沒有買票的一家人,應該受到鉅額的罰款,至少要賠償全飛機乘客的延誤損失,家長要刑拘或者判刑,這樣才能警示後人。”
有報紙評論稱要捍衞規則,要求航空公司依據《合同法》賠償被延誤的旅客後,再向逃票乘客追償。
這些論點聽起來充滿正氣和法律意識,但恰恰因為缺乏起碼的法律素養,而呈現惡意――顯然是在大搞有罪推定,把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的樸素精神也拋在腦後。
如今網上的眾聲喧譁中,智力優越感、素質優越感都太多了,而温情、善意與審慎精神卻顯得彌足珍貴。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