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與女同學開房 誤入權色交易的怪圈

  檢察官與女同學開房誤入權色交易的怪圈!黑龍江綏化慶安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韓淼,近日被舉報與異性賓館開房。今日(11月12日)下午,記者從慶安縣人民檢察院獲悉,經調查認定,韓淼與女同學在賓館“合衣同牀而睡,沒有發生男女關係”,已對韓淼作出行政撤職處分。

檢察官與女同學開房 誤入權色交易的怪圈

  檢察官與女同學偷偷開房“合衣同牀而睡,沒有發生男女關係”,這樣“不合情理”的劇情一經曝光,瞬間引發網民的紛紛質疑。其一,是否發生性關係值得考究,韓淼既然早已預定一個房間,如果因“疲憊”為何不再多開一個房間休息,而是非要擠到一張牀上,“合衣而睡”,難道真是為了節省“108元的房費”?在與女子共度9個小時的時間裏,相互間是在談生活,還是談工作?或是孤男寡女做出了違揹人理道德、背叛家庭、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事情,這不禁讓人想入非非。

  其二,韓淼妻子為“解圍”,承認房間是其所開,長髮女子是她和韓淼老同學,這與韓淼本人講的“李某鋒”預定,顯然,“牛頭不對馬嘴”,自相矛盾,難以自圓其説。而且,開房次日,韓淼到賓館接藺某某,為何沒有韓淼妻子“蹤影”?韓淼妻子為何巧言善變,到底在刻意遮掩什麼,這背後在打着什麼“小算盤”?

  其三,“108元”的房費從何而來?雖然金額較小,一百多,但房費結算單卻是“招待治安大隊”,一個私人“宴請”竟然寫上“公家”名字,這樣的消費是公款買單還是有人買單,事後結清,必須查清弄明。

  從以往的官員與女性“開房”的案例來看,大都涉及包養情婦、“婚外戀”桃色新聞等醜事。“房事”不是小事,因為“開房”落馬的官員屢見不鮮,有的官員開房頻率之高,次數之多,堪稱開房“達人”,如,湛江市原國資委副主任馮某帶女下屬每週開房2—3次;温州“七品縣官”一年開房80次;温州“開房處長”網傳一年開房200多次......不得不説,檢察官開房“合衣同牀睡”也很容易讓人誤入“權色交易”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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