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案件繁簡分流 緩解”案多人少“矛盾

  推進案件繁簡分流,緩解”案多人少“矛盾。2015年12月3日,寧波市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該《意見》明確指出,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實現程序簡化、文書瘦身,破解“案多人少”頑症。

推進案件繁簡分流 緩解”案多人少“矛盾

  近年來,全國法院案件數量持續大幅增長,始終保持高位運行。特別是隨着立案登記制的實施和行政訴訟法等許多法律的修改或制定,“案多人少”矛盾愈發凸顯。截至9月12日上午9時,全國法院受理案件1431.33萬件。其中,全國法院受理案件的80%以上在基層法院,基層法院受理案件的大多數又是簡單案件。

  那麼,當前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具體情況到底如何?

  最高法司改辦主任胡仕浩在回答媒體記者提問時表示,“案多人少”的矛盾是人民法院總體上面臨的一個突出性矛盾,也是存在多年的老問題。矛盾的典型表現在於人案增速不同步、人案配比不合理。

  他舉例説,改革開放30多年來,法院受理的案件數量從1978年的61萬件增加到2015年的1952萬件,增長30多倍。法官的人數從1978年的6萬人增加到目前的將近20萬人,增加了30多倍,增幅明顯不同步,不成比例。另外,案件還在高速增長。

  在人案比方面,胡仕浩説,不少國外法官往往都配備有大量的審判輔助人員,或者設置非職業法官、限權法官、司法行政人員等來消化大量案件。“而我們的法官要從事很多繁瑣的事務性工作,包括現在的庭前調解、送達,其他一些繁瑣的事務,三個法官共用一個書記員的情況比較多,他要做其他的工作。”他説。

  為此,《意見》強調依法快速審理簡單案件,嚴格規範審理複雜案件,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做到該繁則繁,當簡則簡,繁簡得當,努力讓人民羣眾有更多獲得感,又提出了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方面的21條具體舉措。

  同時,《意見》規定,對於已經立案但不符合起訴條件的行政案例,經過閲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經過裁定駁回起訴。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案件,探索建立行政速裁工作機制。對於被告人認罪認罰的案件,探索簡化庭審程序,但是應當聽取被告人的最後陳述,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審理的,可不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適用刑事簡易程序審理的,不受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庭審程序限制。

  胡仕浩表示,過去解決“案多人少”的矛盾是兩個辦法,一是加人,二是加班,現在當然不一樣了,我們要通過改革,完善程序機制,優化資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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