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瓜分億元房產這是典型的小官大貪案件!一個小小的村官,竟然瓜分了億元房產,這是典型的小官大貪案件!曾轟動一時的浙江永嘉“村官”集體貪污第一案再次進入公眾視野。近日,永嘉縣人民法院重審該案,在此前追繳7234萬餘元贓款的基礎上增加追繳2600餘萬元,該案目前共追繳贓款金額高達9911.5萬元。
村官瓜分億元房產 這是典型的小官大貪案件
兩年前,在永嘉縣新橋村,村民紛紛傳言“10名‘村官’瓜分了價值18億元的316套安置房”。該案中創下“最貪村官”稱號的餘乾壽,是一名只有小學文化、卻號稱要打造第二個華西村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因為一筆“生意”,就捲走了兩千餘萬元。
當時,温州市永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依永嘉縣法院原判決,餘乾壽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其他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7年不等,追繳數額共計7234萬餘元。因為涉案安置房評估價格不準確,導致法院判決的追繳贓款金額有誤。近日,永嘉縣法院重審該案,判令追繳贓款共計9911.5萬元。
小小的“村官”為何有如此大的能耐,以餘乾壽為首的“村官”究竟用了何種手段,短短几年間帶自己走上了如此驚人的“致富之路”?
曾揚言打造“第二個華西村”
餘乾壽出生於1955年,20歲時開始在温州市當裁縫,23歲時又到上海販賣輪船票,25歲時回到永嘉家裏做紐扣、汽配生意,並在家裏養了8個月的奶牛,1983年辦了兩個米廠。1984當選新橋村村委會副主任,1990當選村委會主任……
今年60歲的餘乾壽,曾兩度擔任新橋村村委會主任,前後將近15年。雖然只有小學文化程度,但是在不少村民眼中,他是個頭腦活絡的能人,曾揚言要把新橋村打造成中國“第二個華西村”,帶領村民一起致富。
但事實並非如此,餘乾壽長袖善舞,十分注重為自己謀福利。
上世紀90年代初,餘乾壽出任新橋村村委會主任後不久就開始這麼幹。新橋村緊靠甌江,為防洪災,1994年12月,村裏決定建設標準堤塘。餘乾壽和當時的村支書胡某以個人名義捐資2.16萬元建堤塘,深得村民信任。但二人事後都覺得很吃虧,回頭就在村裏報銷了這筆錢。
1995年3月,新橋村築路填土方,餘乾壽個人支付工人勞務費4807元,隨後卻又向村集體報銷,並從中虛報冒領5700元,夥同胡某將其瓜分。1996年,餘乾壽、胡某被永嘉縣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刑,其中餘乾壽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緩刑考察期滿後的第二年,餘乾壽在村委會選舉中許諾給村民辦實事,並表示將廉潔奉公,結果又當選村委會主任。
一開始,餘乾壽還能吸取教訓,規規矩矩做事。隨着村裏城鎮化建設的加快,餘乾壽的職權範圍越來越大,誘惑越來越多,他又開始想方設法為自己撈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