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一週後(8月18日)要開庭、事情多半塵埃落定,小張至今不會曝光他在台灣高雄的遭遇。
小張是杭州人,80末,個子高高瘦瘦,目前在一家文化傳播公司任專職攝像師。此前他入住高雄民宿時,無意間發現有隱蔽攝像頭,卧室和洗浴間都有,攝像頭還拍到一些不可描述的畫面。
今天上午,他和漂亮女友小許(化名)拿着照片、視頻、筆錄等證據材料跑來報社……
事情發生在今年過年時候。
小張和小許赴台自由行,從廈門坐船到金門,再從從金門轉機到台北。他們計劃在1月28日到2月2日,逛台北、台中、高雄三個地方。“台北、台中游下來,心情蠻好的,感覺台灣同胞很親切很禮貌,環境也不錯。”小張説。出事的是在高雄。
因為第二天一大早要趕回大陸,小張提前在Airbnb上訂了離機場不遠的民宿,只住2月1日一晚,房價311元。Airbnb是美國一家短租網站,房東把自己的私人空間掛到該網站出租。
小張到高雄機場後,房東Tony開了一輛標緻兩廂車去接他們。
小張看到,Tony是一個三十七八歲的中年男子,戴眼鏡,蠻斯文,但給他們的第一印象並不好,“很傲慢,態度比較硬。”小張説。車上他們沒有對話,10分鐘後到達民宿。
到民宿是20:40,房間外觀上就是杭州老房子(公寓)的樣子,一共六層,民宿在二層。
進門是指紋鎖,房間內部裝修不錯,Tony提供免費的零食。可以看見,大門口和客廳都有攝像頭,單間又有對應的鑰匙與感應器。“這些我們都可以理解,畢竟要防盜。”小張説。
20:50,Tony交代了幾句,待了十來分鐘,走了。他説要去接別的客人。
入住房間以後,小張和小許一直在看電視,期間不乏親暱動作。後來肚子餓了,外出去買吃的。晚上10點,他們買了一些零食後回到房間,小許給小張泡麪,小張去洗澡。
小許一個人待在房間,打量四周,發現一個不到20平米的房間裝了3個煙感器,覺得奇怪,瘮得慌。
小張洗完澡以後出來跟小許説,洗浴間也有個煙感器,他懷疑裏面裝有針孔攝像頭。
小兩口於是拿了椅子站高處一看,果然,兩個煙感器裏都藏着攝像頭,還一閃一閃的……
“當時我心臟就有點心率失常了,覺得房東一定是個變態。”小許説。
她在想,之前有那麼多人入住過,有單身的小姑娘、有情侶還有各種外國人士,Tony手上到底存了多少別人的私密影片呢,多少已經流傳到了網上呢?
小兩口討論決定,不住了。深夜,他們拖了行李,走到最近的捷運站,在公共電話亭旁打110報警。
“當時很害怕的,她人都傻掉了,我心裏也很慌的,但是感覺不能慌,應該想想怎麼處理,我們是逃出現場才報警的。”小張説。報警是11點左右,11點40,兩個警察終於走了過來。
警察説,他們也從來沒有處理過這種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辦,還問他們想怎樣?小情侶帶警察現場去看了,警察確認那是隱形攝像頭,但表示,不經過房東允許無法隨意拆除。
房東直接聯繫方式他們都沒有(在Airbnb上Tony留下的大陸的手機號碼,打過去一直沒人接)。
警察又説,有個取證小組要過來,要等一下。小兩口在門口一直等取證小組來,“他們也是踢皮球,一會兒説來一會兒説不來。最後也沒來。”小許説。
等了一個半小時,在場的兩個警察用手機看起電視劇來,還跟小情侶説,要不然先回去睡,把攝像頭遮住繼續睡?
“簡直吐血!”小許哭笑不得。
兩小時後,房東找到了(小張記得Tony車牌尾號,警察通過他的車牌號找到他),警察帶他去房間指認情況,他當場裝傻,説不知道自己房間有攝像頭,一會兒説是一個韓國人搞的,一會兒説自己不知道。
警方在Tony同意的情況下,把兩個煙感器帶回了警察局,警察從中調度出了小張和女朋友的視頻。
凌晨四點,他們在警察局錄完口供。房東Tony一直説不清楚情況,説自己也是受害者,想求和解,並表示願意賠款,小張説:“忘了説賠多少,反正很少。”但因為受害人證據確鑿,視頻畫面還打印出來,按了手印……警方建議起訴房東,由台灣當地檢察部門提起公訴。
一夜未眠。五點,小情侶拿了回執單就去機場了。第二天一大早,他們乘飛機回大陸。台灣方面説半年有效期之內可以出庭或者委託律師處理。
回到大陸後,他們下決心做兩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聯繫短租平台Airbnb,要求給個合理解釋。2月2日當天,即事發24小時內,他們聯繫Airbnb客服表述情況,對方要求他們舉證。
“我們諮詢過律師,他們無權要我們舉證,他們自己有調查義務。”小張説,他們最後只提供了報案回執單。然後,“他們就一直拖。每次郵件過來,都是同樣的內容,要求我們提供照片之類。”
現在,Airbnb新加坡的人在跟他們聯繫。“哎,這半年來,我對它越來越沒信心了。我想和他們見個面,但一直沒見着。”小張不斷嘆氣。
第二件事情,起訴房東。小張説,當初在警察局和解失敗後,一回大陸他們就決定起訴房東。
小張通過各種法律界人士最後找了一位高雄的律師,與此同時他們自己也在瞭解台灣法律。
最麻煩的是公證。台方要求,他們和台灣律師籤的合同,他們的個人身份證明、勞動關係、所在地、收入證明等等,都需要大陸公證。他們一共跑了10多趟公證處,每一趟都要跑各種手續。
小張説他的生活被嚴重紛擾,小兩口壓力很大,還多次鬧情緒,差點鬧分手……
費神的同時,也費錢。他們花了1000多元人民幣買了個一模一樣的攝像頭,作為研究;公證費用為1000元;在聘請律師方面,花了3萬多元。
材料顯示,Tony的那個攝像頭是煙感造型的攝像頭,有WiFi功能,可以實時觀看,也可以存儲到手機,檢察官懷疑他有散播嫌疑,但沒有找到有力證據。
檢察官將主要以妨害秘密罪起訴Tony,本月18日開庭。小張和小許提出300萬新台幣的賠償,約66萬元人民幣。
由高雄地檢署提供的2017年3月13日問詢筆錄顯示,Tony的民宿沒有向政府登記備案,屬違規民宿。
檢察官問Tony,為什麼要在洗浴間內安裝針孔攝像頭,是否要滿足自己的私慾?
被告一度辨駁,稱沒有要裝在衞生間內,也沒有要滿足自己的私慾。檢察官質疑他沒有真正想認罪,然後他才表示,因為一直有客户在裏面抽煙,但因為沒有照片可以作證,他是為了要向Airbnb舉證客人抽煙,才安裝的。
檢察官問,其他房間有沒有裝攝像頭?他否認。事發10天后,警方曾上門檢查,發現所有房間的角落,都有拆除補修的痕跡,但Tony本人咬定説只裝過一個房間的。
半年來,房東Tony屢次通過委託律師向小張的律師提出和解,“然而他又不願意賠款(咬死最初他定和解方案),且沒有任何歉意。”小張當然不同意。
Tony到底何人?據小張打聽到的消息,Tony離異,有一女兒,本人在大陸做生意的,大學畢業。在高雄開民宿後,Tony曾接待世界各地的遊客,還做了宣傳片,在網上推廣自己的民宿。
記者登陸Airbnb找到Tony的這家民宿,發現網友對他的評價頗高,中文、外文留言都有。
有的説“Nice place to stay,thanks!”(值得一住的好地方,感謝!),有的説“Tony is a nice guy.He‘s helpful and will reply your queries promptly。”(託尼是個好人,他樂於助人,會及時回答你的問題。)……
遊客貼在民宿牆上留言感謝房東。
但沒有人發現這些攝像頭。
記者撥打Tony在大陸的手機號,打通,但一直沒人接。
昨天下午,聯繫上Airbnb客服陳述情況,當表明是都市快報記者後,在通話暢通的情況下,對方以“喂,能聽到嗎?”掛了電話。之後再打過去是另一位客服接的:“我們客服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可能需要去相關部門反映。”記者向Airbnb留了電話,截至發稿時未接到回電。
“我們認為,Airbnb和房東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同時希望相關互聯網平台可以規避房客風險,保障旅行者權益。我們不想再看到其他受害者。”這是小張最想説的。
責任編輯:初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