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駕車忘帶兩證?沒事,長三角地區 暢行!——詳情猛戳↓
來源:警民直通車上海
長三角區域電子駕駛證、行駛證互認應用!
為更好地服務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全面推進長三角公安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工作,深化區域警務合作成果,提升長三角地區羣眾出行的便利化水平,滬蘇浙皖四地公安機關簽署了相關協議,統一實現長三角區域電子駕駛證、行駛證互認應用。
問:此次開展長三角區域電子駕駛證、行駛證互認應用工作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答:2020年9月30日起,滬蘇浙皖統一實施長三角地區電子駕駛證、行駛證路面查驗、交通違法處理中互認應用工作。
問:此次長三角區域電子駕駛證、行駛證適用範圍有哪些省市?
答:此次長三角區域電子駕駛證、行駛證的適用範圍為: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
問:電子駕駛證、行駛證官方出示渠道有哪些?
答:1、上海市核發的駕駛證、行駛證,官方出示渠道為:“隨申辦市民雲”APP、“上海交警”APP;
2、江蘇省核發的駕駛證、行駛證,官方出示渠道為:“江蘇政務服務”APP、“蘇證通”APP;
3、浙江省核發的駕駛證、行駛證,官方出示渠道為:“浙裏辦”APP;
4、安徽省核發的駕駛證、行駛證,官方出示渠道為:“皖事通”APP。
問:在三省一市駕車遇交警臨檢時,可以出示電子駕駛證、行駛證嗎?
答:遇交警臨檢時,如未攜帶實體駕駛證、行駛證的,可出示滬蘇浙皖官方APP生成的電子駕駛證、行駛證。
問:駕駛員能夠通過滬蘇浙皖官方渠道出示的電子駕駛證、行駛證的,未隨車攜帶實體駕駛證、行駛證還會被處罰嗎?
答:駕駛員通過滬蘇浙皖官方渠道出示的電子駕駛證、行駛證的,對未隨車攜帶實體駕駛證、行駛證行為,免於處罰。
問:通過滬蘇浙皖官方渠道出示的電子駕駛證、行駛證可以處理交通違法嗎?
答:遇一般交通違法(不涉及扣車、扣證、記滿12分等情形的),駕駛員可使用官方渠道出示的電子駕駛證、行駛證現場處理交通違法;
遇交通事故、扣車、扣證、記滿12分等特殊情形,駕駛員必須使用實體駕駛證、行駛證。
警方提示: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請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出行。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違法累計記滿12分等電子駕駛證、行駛證不能使用的特殊情形,建議跨省(市)出行時,同時攜帶實體駕駛證、行駛證,以免耽誤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