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舉行的浙商高質量發展與營商環境研討會上,浙商發展研究院副院長陳鍾講到的一個“檢察院服務民營企業”事例得到了與會浙商和領導們的共鳴。近日,記者對這一事例進行了深入採訪,見證了檢察院在依法辦案背後,最大化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司法擔當。
嚴某某是江山市一名優秀企業家,名下有4家企業主要經營電機產品、聖誕工藝品等生產、出口業務。因運營出色,嚴某某名下企業曾多次獲評江山市“市長特別獎”“衢州市出口企業十強”“浙商500強企業”等;嚴某某本人也先後榮獲“江山市十佳經營獎”“江山市勞動模範”等。截至2018年6月,嚴某某名下公司已納税近4000萬元,捐款60多萬元。
可就在2018年年底,企業經營勢頭正盛之際,嚴某某卻因名下2家企業涉嫌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公司的大部分業務都是嚴總親自談的,沒有他,公司的生產經營難以維繫。”江山市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柴豫紅從企業員工口中得知,嚴某某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良好,案件的處理結果不僅直接將影響到企業的生產經營,還關係到企業投資者、數百名員工及上下游經營廠家、商家的合法權益。可以説,牽一髮而動全身。
“如何在依法辦案的同時將案件對企業的影響降到最低?”慎重起見,柴豫紅在市工商聯的配合下着手社會調查。在綜合評估企業狀況及案件風險後,她專程前往先進地區學習辦案經驗。
“嚴某某公司虛開無實際交易發票是為了衝抵有實際交易但對方沒提供發票的業務,應區別於完全無真實交易、故意甚至惡意向國家騙取税款的犯罪行為。”綜合考慮嚴某某事後主動坦白並及時補繳税款,積極挽回國家税款損失等情節,江山市檢察院經向上級院請示彙報,最終對其作出判處緩刑的量刑建議並被法院採納。
同時,針對企業涉案後可能面臨的擔保、銀行借貸等困難,檢察院聯合當地工商聯、金融辦等單位,共同為嚴某某名下企業提供專業的企業組織架構調整預案,鼓勵企業優化產業結構,從而促進企業轉型升級。
“工商聯俗稱‘民營企業之家’‘企業孃家人’,是黨委政府聯合企業的紐帶。”柴豫紅表示,檢察機關在辦理涉企案件時,既要做到依法辦案,更要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在嚴某某的案件當中,市工商聯在全面評價企業及經營者狀況、評估案件處理影響等方面發揮了很大作用。
“企業主要負責人涉及刑事案件,存在情節輕微、自首等從輕情節的,由我們集合地方政府、基層商會、協會等力量,對企業的經營、納税、就業、發展前景等進行全面客觀評價,最終反饋給檢察院以供參考。”江山市工商聯黨組書記戴春兵介紹。
早在2017年6月,江山市檢察院、市工商聯就共同在市工商聯設立了檢察官聯絡室,藉助工商聯優勢,綜合運用打擊、監督、教育、服務等措施,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
此外,江山市檢察院針對擬掛牌上市企業,專門與工商聯、金融辦建立員額檢察官掛聯制度,檢察官定點聯繫轄區10餘家擬掛牌上市企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及掛牌上市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建立15個方便企業聯絡的“檢企網格羣”,為違法線索舉報、涉法問題諮詢、法律知識宣傳等檢企互動提供平台;通過及時通報、定期走訪、法律體檢等形式,從事前事中事後全方位預防企業犯罪。
編輯/白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