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116件司法解釋及規範性文件將廢止

12月30日,最高法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貫徹實施民法典、全面完成司法解釋清理和首批司法解釋的相關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長賀榮在發佈會上提到,最高人民法院專門成立民法典貫徹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全力抓好民法典學習貫徹和實施準備工作。

她提到,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完成了591件司法解釋及相關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修改制定了第一批與民法典配套的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開展了全國法院的全員學習培訓和普法宣傳。

賀榮説,經前期梳理統計,建國以來現行的司法解釋及相關規範性文件共計591件。自2020年6月份以來,最高人民法院進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的原則是:凡是與民法典規定不一致的,堅決廢止;同時,立足司法審判實踐,該修改的修改,該重新制定的重新制定。確保司法解釋符合民法典規定,確保法律適用標準統一。”

她説,清理結果具體包括三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與民法典規定一致的共364件,未作修改、繼續適用;第二種情況是,對標民法典,需要對名稱和部分條款進行修改的共111件,經修改頒佈後自明年1月1日施行;第三種情況是,決定廢止的司法解釋及相關規範性文件共116件,自明年1月1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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