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境外入川隔離政策有變】日前,省衞健委官網發佈最新通知,對從我省口岸入境的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不再進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第1、7、14天採集鼻咽拭子完成核酸檢測,其中第14天應至少採用2種試劑平行驗證(原則上由不同檢測機構開展),並進行1次抗體檢測,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的不進行抗體檢測,已進行抗體檢測的,其結果不作為醫療篩查和診斷的依據。解除隔離後,入境人員由各地閉環接回當地(外省人員應閉環送至機場、車站)納入社區管理,做好7日內健康監測和個人防護,每日向社區報告2次體温、症狀情況,第7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在其他省份執行完14天集中隔離的入境人員,來(返)川時不再進行集中或居家隔離,按照從我省口岸入境人員解除集中隔離後要求管理。各地不得延長入境人員隔離醫學觀察期限,不得對解除隔離後人員採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不得采集肛拭子進行檢測。(四川天府健康通官微)
來源:四川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