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時評|比起取消,讓公攤面積透明化是當務之急
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據內蒙古住建廳網站顯示,近日在對《關於規範房屋“公攤面積”的提案》的答覆中,內蒙古住建廳稱,將取消“公攤面積”的建議列為近期亟需修訂的立法項目建議上報住建部。讓本就持續熱議的“取消公攤”話題,再度升温。
概念圖(來源:網絡)
為了避免被“過度解讀”,內蒙古自治區住建廳房地產市場處有關負責人回應稱,以建築面積作為商品房銷售的計價依據,已經實施多年,已有法律法規確認,如果改革計價依據首先必須修改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明確套內建築面積的概念及計價方式,做好宣傳、普及和解釋論證工作,設置合理的過渡期,實現平穩過渡,實施的難度較大,週期較長。下一步,將按照國家的政策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研究,推動在商品房交易中以套內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工作,積極解決購房過程中套內面積不透明的問題。(據9月1日央視新聞)
這一表態當然有不小的積極意義,至少説明公攤面積導致購房者利益受損的問題,被相關部門關注到了,並且要積極地推進解決。雖然只是一地的住建部門的回應,但對於遏止公攤亂象,減少購房糾紛,守護老百姓安居樂業的權利,是一針“強心劑”。也是此次公攤面積存廢之爭中,全國首個官方層面做出的回應。
爭論:公攤裏有很多坑,但取消公攤似乎也有很多坑
這一波關於公攤面積的爭論,起源於青島市民李黎(化名)奇葩的購房遭遇。他買了一套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卻發現套內面積只有61平方米,購房時銷售人員口頭承諾的31%公攤面積,收房時卻變成了46%,可以説是背離常識,欺人太甚,“離離原上譜”!
導致李黎遭遇這種鬧心事的,無疑是開發商背離誠信的違規行為,但因為公攤面積本來就不得人心,經常被開發商拿來謀取不當得利,所以,關於公攤面積制度是否應該取消的爭論就此展開,並且不斷髮酵,並且,從網絡輿論觀之,民眾和專家的觀點大相徑庭。
支持取消的,是很多期盼着買房的老百姓,或是已飽受公攤之苦的購房人。
理由很充分,其一,“公攤面積制度”目前全世界只有中國內地獨有,創造這一銷售制度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於2013年4月出台規定,新房銷售只能用“實用面積”來表達面積和售價,也就是説,公攤被掃入歷史塵埃,既然香港作為首創者都取消了,我們為什麼還要硬撐?
其二,公攤裏貓膩太多,藏污納垢,裝的全是開發商的花花腸子,購房者一不小心就會踩坑,要麼像李先生這樣,被過低的得房率氣得肝顫,要麼就要為這些本不會使用的面積,支付物業費、暖氣費等各種費用,要麼付了錢的公攤面積被擅自挪為商用,只有業主想不到,沒有開發商、物業做不出。
在大部分消費者看來,只要公攤面積制度還存在,購房者利益就難以得到保障。
但另一方面,多位接受媒體採訪的專家對於取消公攤面積仍有所顧慮,他們認為,取消公攤並不能解決現有的問題,反而會滋生新的問題。公攤取消了,房屋單價就會上漲,物業費、暖氣費也會水漲船高,大家根本得不到什麼實惠。
温度:公攤該不該取消,要多考慮購房人的感受
客觀而言,專家們的提醒不是沒有道理,公攤面積最初被提出來的時候,事實上是為了“化整為零”,讓大家買得起房,只不過在地產商的各種操作中,公攤越來越大,各種操作越來越不合理。這才引發了民憤。也就是説,制度本無善惡,全看執行的人有沒有良知,有沒有底線。
但需要注意的是,現在大部分發聲的專家都是房地產研究專家,多數是站在地產行業發展的角度上,而不是百姓購房感受的基礎上討論這一問題。他們所預設的一大前提就是,開發商是一定不會吃虧的,如果不在這裏佔便宜,就會在那裏佔便宜,甚至有專家説,為了讓房價看上去還可以接受,所以公攤還是不要取消為好,哪怕是大實話,也讓人聽了很不舒服,難以信服。
房子是中國老百姓幸福感和安心感的承載,很多家庭為了買房需要掏空兩代人的積蓄,開發商不講誠信,在公攤面積裏玩花樣,做文章,不僅僅是讓購房者經濟上受損,更是打擊了他們對生活的信心,磨損了他們對社會的信任,動搖了他們來之不易的幸福感。
所以,在討論該不該取消公攤面積這一話題時,專家們應該走出行業思維,多站在民生視角,考慮普通人的悲歡冷暖,幫他們想辦法、支招,給出一些人性化、有温度的思考路徑,而不是一味地羅列取消公攤後可能出現的問題,過多地去考慮開發商會怎麼“反彈”。這樣不但對解決矛盾,消釋質疑沒有好處,反而會讓“專家”這一稱謂的口碑和公信力雪上加霜,讓民眾對公攤面積更加深惡痛絕,耽於情緒宣泄,無法理性冷靜地去思考利弊。
關鍵:比起取消,讓公攤面積透明化是當務之急
其實,內蒙古住建廳的回覆還是很接地氣,很務實的,其指出,公攤面積引發消費者反感,釀成各種矛盾糾紛的癥結,就在於信息不對稱。
雖然法律法規對於商品房公攤面積的規則和計算方法是有其清晰規定的,但是終究還是專業性太強,測量難度太大,購房者很難真正搞懂分攤究竟是否合理,是否準確,再加上部分開發商刻意隱瞞關鍵信息,或是虛假宣傳、欺詐銷售,讓公攤面積變成一筆“糊塗賬”,然後就趁着購房者糊塗,一手包攬測算權,大肆搜刮斂財。
其實,道理大家都懂,公共建築面積是客觀存在的,不可能憑空消失,一個健全的、宜居的小區,不可能沒有公共面積。問題的癥結,不在於公共面積能不能攤,而是該怎麼攤,以及怎麼讓購房者知道,開發商有沒有按規則、按合同攤。
民眾所呼籲的取消公攤面積,事實上是要清楚淤積在“公攤面積”這一概念中的各種混淆視聽,遮掩真實的污垢爛泥,讓大家買房子的時候就清楚明白地知道,公攤面積到底是多少,套內面積又是多少,並且確保能按購房合同,保質保量地拿到房子。
要做到這一點,即便取消公攤無法一蹴而就,現有制度也必須改進完善,其中,有三個關鍵點必須突破:
其一、要明確規定公攤面積的上限,讓開發商無法再“放飛自我”,正是因為國家層面對於不同類型房屋的公攤率上限沒有清晰的法律規定,才會讓一些開發商有恃無恐,肆意妄為,瘋狂地剋扣購房者應得的房屋面積,唯有標準清晰,才能加強約束。
其二、公攤面積測算裏的水分必須要擠出來,不能開發商説多少就是多少,籤合同時就要按統一標準提供使用面積的數據。公攤到底攤了哪些,也應該條目式地列清楚。收房時,具備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測繪機構在現場核查面積,應成為必要的規範性措施,如果面積有問題,購房者有權利不收房,並要有依法維權的暢通渠道。
其三、對於那些以公攤為幌子違規銷售,蓄意坑害消費者的開發商,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罰,不但要追究其侵權、欺詐的責任,要求其賠償購房者的損失,情節嚴重、影響惡劣,肆意侵害百姓利益,擾亂市場秩序的,也不妨翻一翻《刑法》。
唯有以重拳狠招治理亂象,以實際舉措加強監管,才能讓公攤面積曬在陽光下,透明可查,才能將普通人的合法權益放在第一位,讓房子迴歸到住的本質,讓所有想要有個家的人能買多少得多少,公平交易,安心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