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天平微信公眾號9月11日消息,2020年9月9日,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郭叢軍、宋榮生、杜曉芳、王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一案。
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檢察院指控:
被告人郭叢軍作為九好網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長、實際控制人,為達到吸引風投資金投資入股、完成政府招商引資税收目標以及實現上市等目的,夥同公司董事、總裁宋榮生,股東杜曉芳及財務副總監王鵬,在2013年至2015年間,通過與他人簽訂虛假業務合同、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利用資金循環虛構銀行交易流水、改變業務性質等多種方式虛增服務費、貿易收入2億餘元,通過借款後以存單質押的方式在賬面上虛增貨幣資金3億餘元。
後郭叢軍等人在九好公司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過程中,向對方公司提供了含有上述虛假信息的財務報表,使對方公司公開披露了含有虛假內容的審計報告及主要財務數據,且未披露3億餘元定期存單質押的虛假事項。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九好集團虛增資產達到當期披露的資產總額的30%以上,未按照規定披露的擔保等重大事項所涉及的累計數額佔九好集團實際淨資產的50%以上,且已造成投資人經濟損失數額累計在50萬以上。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郭叢軍、宋榮生、杜曉芳、王鵬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四被告人均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被告人家屬及部分羣眾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