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北京4月6日電 (記者孫秀豔、寇江澤)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將於近期陸續進駐山西、遼寧、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廣西、雲南8個省(區),開展第二輪第三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督察組將重點督察以下內容:中央領導同志有關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指示批示件的辦理情況;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長江大保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戰略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嚴格控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以及去產能“回頭看”落實情況;重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生態環境風險及處理情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對人民羣眾反映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立行立改情況;生態環境保護思想認識、責任落實等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期間,各督察組分別設立聯繫電話和郵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對象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
為統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生態環保督察工作,落實“六穩”“六保”要求,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專門致函上述省(區),要求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有力有序推進邊督邊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濫問責”,並簡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文件要求,有關省(區)在督察進駐期間,應把握工作節奏,突出工作重點,服務“六穩”“六保”,有力有序推進邊督邊改。對於督察組受理轉辦的羣眾信訪舉報問題,既要認真核實、堅決整改,切實解決羣眾反映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也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做到一事一辦、一廠一策,不搞“運動式”整改。對於督察中發現的企業生態環境問題,既要督促有關企業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嚴格整改要求,確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細化管理,分類施策,加強指導幫扶。對於歷史遺留生態環境問題,既要堅持底線思維,嚴控環境風險,保障羣眾利益;也要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因地制宜採取措施,努力做到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共贏。
文件強調,有關省(區)嚴禁為應付督察採取緊急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以及“一律關停”“先停再説”等敷衍應對做法。對生態環境問題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規,統籌推進。要給直接負責整改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留足時間,禁止層層加碼、級級提速。特別是對涉及民生的產業或領域,更要妥善處理、有序推進,堅決杜絕“一刀切”行為。對於採取“一刀切”方式消極應對督察的,督察組將嚴肅處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文件要求,有關省(區)在督察進駐過程中,既要通過必要的問責切實傳導壓力、落實責任,建立長效機制。同時,要嚴格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文件精神,避免以問責代替整改以及亂問責、濫問責、簡單化問責等行為。對發現涉嫌以問責代替整改,或問責走過場,以及問責泛化、簡單化的,督察組將會及時予以提醒,情節比較嚴重的,還將按有關程序報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