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交管部門要求拆除電動車擋風被、擋風板,有轄區7天至少5起受傷事故
據新安晚報報道,2022年1月1日後,合肥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強制拆除電動車加裝遮陽篷,並對其交通違法行為處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扣留其車輛。
【多地交管部門要求拆除擋風被、擋風板】
安徽合肥:2022年1月1日起電動車加裝遮陽篷將一律強拆
日前,合肥市在全市範圍內集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拆除非機動車遮陽篷等工作被提上日程。從12月1日起進入勸拆助拆階段,明年轉入強拆嚴管。
河南泌陽:嚴查電動車擋風被、遮陽棚
10月20日,根據前期工作部署,泌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警力在城區各個路口,對在電動車上非法加裝擋風被、雨傘或車篷、未進行登記編碼、逆行、闖紅燈、不按道行駛、不戴頭盔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予以查處。
河北石家莊:電動車私裝車篷影響視線,交警現場拆除保安全
12月10日,石家莊交警全面強化路口路段通行秩序管控,嚴查嚴管嚴治電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重點治理非法改裝車、拼裝車,以及加裝車篷、擋風罩、支架等影響通行安全裝置電動車違法上路行駛。
四川遂寧:責令拆除
據遂寧公安,2021年4月21日以前,已加裝有擋風罩、遮陽篷(傘)等裝置的摩托車和非機動車車主及駕駛人請主動拆除恢復原狀。逾期未拆除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一律責令恢復原狀,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對拒不配合、阻礙執法的違法行為人將依法依規嚴厲打擊。
【車主:這還怎麼出門?】
大部分城市主要以教育為主,暫不處罰。例如有江蘇淮安網友在網上詢問電動車擋風被是否禁止安裝,安裝後是否會受到處罰?淮安警方指出擋風被雖然可以擋風,但使用過程中並不安全,建議主動拆除,目前對於安裝擋風被的電動車,主要以批評教育為主,暫不進行處罰。
然而對於嚴查擋風被、遮陽棚的城市,部分車主表示,難道就因為自己買的是電動車,就活該大冬天被冷風吹着直打哆嗦嗎?還有車主説,“沒有擋風被真的會被凍僵,手都被凍僵了,把手都握不住”。另一部分車主則認為,整治應該從源頭抓起,對市場銷售行為進行禁止。
【“擋風被”頻惹禍南京一轄區7天就有5起事故】
目前,市面上使用最多的“擋風被”均為護住胳膊和腰的連體“全包圍”樣式,人坐在電動自行車上,用帶子和粘扣將人和電動自行車系在一起。雖然能起到一定的防寒作用,但由於體積普遍偏大,極易與旁邊物體發生鈎掛,產生危險。
11月10日上午,在南京一市場門口的非機動車道上,兩輛電動自行車同向行駛,其中一輛想要從左側超車,不料車把手被另一輛車的“擋風被”勾住,導致兩車的駕駛人都被拉倒在地。
慶幸的是,這起事故中沒有人員受傷。交警介紹,僅在東山中隊轄區,從11月開始,就接連有類似交通事故發生,一週至少有5起受傷事故,都是“擋風被”惹的禍。
放眼全國,近年來“擋風被”引發的安全事故也不少。今年年初,福建安溪縣部地區的温度降至零下,一摩托車駕駛員的擋風被連着車把,致使車輛轉動出現問題,重重摔倒在地,雖然駕駛員佩戴了頭盔,還是頭破血流。4月2日在杭州,一名男子騎電動車摔倒,擋風被纏住他的脖子,差點造成窒息。
【擅自改變電動車的外形尺寸,屬於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任何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是特徵。
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
電動自行車安裝擋風罩、遮陽傘等裝置,屬於擅自改變電動自行車結構、主要技術參數和性能(也就是外形尺寸)的交通違法行為。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新安晚報、江蘇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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