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大河報記者從河南省水利廳瞭解到,河南省水利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應急管理廳聯合發佈關於印發《2021年河南省蓄滯洪區運用補償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補償資金的發放將由蓄滯洪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由縣級財政部門於12月15日前及時發放到户。
補償範圍為廣潤坡、崔家橋、良相坡、共渠西、長虹渠、柳圍坡、白寺坡、小灘坡等8個運用的國家蓄滯洪區。涉及安陽市的文峯區、安陽縣、內黃縣、湯陰縣、滑縣,鶴壁的浚縣、淇縣,新鄉市的衞輝市,共3市8縣(市、區)。
《方案》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蓄滯洪區啓用後,補償對象為具有蓄滯洪區內常住户口的居民。鑑於目前我省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情況普遍存在,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土地,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實際經營者為補償受益人,但原承包人與實際經營者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補償的損失主體包括,農作物水毀損失,如在地糧食作物、蔬菜、經濟作物等;經濟林水毀損失,包括在地林木、果樹、綠化苗木、花卉等;專業養殖水毀損失,包括規模養殖的家畜、家禽、水產品等;
無法轉移的家庭農業生產機械水毀損失,包括電(動)機、柴油機等農業生產機械;無法轉移或者因轉移而死亡的役畜水毀損失,包括牛、馬、騾、驢等從事農役的牲畜(不含幼畜);
住房水毀損失,包括居民合法住房的主體部分,其他搭建的附屬建築物不屬於補償範圍;無法轉移的家庭主要耐用消費品水毀損失,包括空調、冰箱、電視、洗衣機等主要家用電器。
根據我省蓄滯洪區運用後實際水毀的嚴重情況,按國家補償標準的上限確定。其中,農作物方面,按前三年同季主要農作物平均產值的70%確定,具體畝均值標準由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河南調查總隊研究擬定。住房方面,按照主體部分水毀損失的70%補償,具體分類補償標準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應急管理廳研究擬定。災後享受國家統一建房補助政策的區內居民,其房屋損失不予重複補償。
那麼,資金如何發放呢?是否公開透明?《方案》明確規定,補償資金的發放由蓄滯洪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根據國務院批准的補償方案,縣政府制定補償資金具體發放方案,鄉(鎮)政府據此逐户確定具體補償金額,並由村(居)民委員會張榜公示(第三次公示),公示期為5天。
公示期內居民有異議的,村(居)民委員會應及時核實。無異議後,鄉(鎮)政府編制補償清冊,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由縣級財政部門於12月15日前及時發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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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河報記者 劉瑞朝 攝影 白周峯
編輯:翟鈺潔
審校:温冠森
審核:遊曉鵬
監審:張曉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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