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購買會員即可破解“青少年模式”的不正當競爭案。該案中的一款APP,將“青少年模式”彈窗自動關閉功能作為“會員尊享特權”之一,以“限時免費”吸引用户開啓。法院認定該行為既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的相關法律規定以及相關監管部門的指導意見,又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競爭利益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個話題。
近年來,作為未成年人健康上網的一道“防火牆”,越來越多APP上線了“青少年模式”。這一模式在使用時段、時長、功能和瀏覽內容等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上網行為進行規範和保護,對於幫助未成年人減少網絡依賴、避免網絡不良信息侵害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在實際使用中,“青少年模式”也遇到不少挑戰:一些平台無需身份認證就可以租賃、購買賬號;一些“青少年模式”解除限制過於簡單,防沉迷效果較差;一些APP適齡化內容資源少,一旦開啓“青少年模式”後就只有低幼內容,很難寓教於樂等等。如何繼續優化,讓“青少年模式”不被繞過、不空置虛設,需要更多思考。
前段時間,國家網信辦發佈《移動互聯網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指南(徵求意見稿)》,全面升級“青少年模式”為“未成年人模式”,推動模式覆蓋範圍由移動應用程序擴大到移動智能終端、應用程序分發平台,實現軟硬件三方聯動。此舉不僅在使用時長管理、下載安全等方面根據年齡提出不同限制,還要求移動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為未成年人提供分齡內容服務,打造專屬內容池。這意味着,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保護網正越織越密,在防範不良內容和合理利用網絡上效果更佳。
今天,許多孩子堪稱互聯網時代的“原住民”,使用網絡對他們而言已經是一項不可或缺的能力和素養。基於這樣的前提,“未成年人模式”的本質更加清晰——並非要讓孩子們跟網絡完全隔絕,而是引導他們合理使用網絡,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因此,持續從技術層面堵住破解模式的漏洞,加大對不法平台查處與懲治力度,讓“未成年人模式”成為網絡平台的自覺行動,才能不斷滿足青少年羣體健康成長的需要。
“未成年人模式”的完善,要“堵”也要“疏”。一方面,網絡平台企業應提供更優質的“網上”內容,依據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認知能力實行差異化管理,提升內容的適齡度並進行內容推薦,開發出更多有意思又有意義的產品和服務。另一方面,學校、家庭、社會各方應給予更多元的“網下”生活,引導孩子走進自然、走進社會,讓他們在出力出汗的實踐中,獲得更豐富的體驗和成長。
健康上網,關乎青少年身心健康,也關係到家庭、民族和國家的未來。持續築牢網絡保護屏障,構建清朗的網絡空間,才能真正讓網絡為未成年人的生活添彩、為他們的成長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