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江蘇省司法廳_法治江蘇】
常熟市司法局充分履職,發揮鎮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主管職能,加大對全市各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指導,積極助力企業健康合法經營。
一是規範綜合行政執法行為,引導轉變執法監管方式。加強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培訓,幫助執法人員轉變以罰代管的教條執法理念,形成以服務為主旨的包容審慎柔性執法監管方式。鼓勵各鎮(街道)依法積極適用涉企“輕微違法行為免罰輕罰”清單,對準確適用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首次違法不處罰條款,為企業營造適度寬鬆的經營環境。
二是搭建有效溝通橋樑,拉進綜合行政執法與羣眾聯繫。在董浜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試點開展“綜合執法會客室”的基礎上,逐步在全市範圍內推廣該項工作,暢通雙向聯繫渠道,積極引導企業及個人對綜合執法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形成正反意見及時反饋機制。組織綜合執法開放日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羣眾代表實地參與、深入瞭解綜合執法工作,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三是加強創新驅動,拓寬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視野思路。司法局支持引導綜合行政執法局積極參與社會基層治理,全面整合司法行政資源與綜合執法資源,創新探索“綜合執法+普法宣傳”“綜合執法+人民調解”“綜合執法+社區矯正”等工作新格局,形成工作疊加效應,全力幫助企業化解日常經營中容易產生的、在用工與合規經營等方面較為多發的各項法律疑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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