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
專項鬥爭進行時
“被告人李紹林,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職務侵佔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今年6月28日,隨着主審法官高舉的法槌重重落下,以廣州市白雲區羅崗村原村委書記李紹林等為首的34人涉黑案有了一審判決結果。據悉,該案系今年以來廣州市宣判的特大涉黑案之一。
“終於判了!”在宣判的那一刻,站在公訴席上的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侯向東長舒了一口氣,感慨萬千。為徹底摧毀這個盤踞在羅崗村十餘年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她和同事李奇湛、吳奕星等專案組成員歷時九百多個日日夜夜、查閲卷宗材料229冊、審查同步錄音錄像光盤1257張、製作審查報告1400多頁75萬多字、撰寫起訴書47頁2.8萬多字……
犯罪嫌疑人被定罪判刑的背後,凝聚着辦案人員不為人知的心血與汗水。近日,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走進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揭秘專案組成員辦理李紹林等34人涉黑案背後的故事。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章程
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加班加點放棄假期
目前,雖距離李紹林等34人涉黑案一審審結已過近一個月,但專案組成員對案情還記得很清晰:
自1996年開始,白雲區羅崗村村民李紹林依靠其家族兄弟,採取恐嚇、毆打等暴力手段,先後當選社長、村委委員、村委書記,把持基層政權,還勾結村裏一家日化公司老闆李志亮,“兩人一個從政,一個從商,互相依附互相利用,結成利益共同體。”據專案組成員介紹,自2005年10月起,兩人為牟取非法利益,侵佔羅崗村經濟聯合社集體財產,壟斷羅崗村轄區內大型工程項目等資源。在此過程中,逐步形成以李紹林、李志亮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黑社會團伙有組織地在羅崗村實施了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在當地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社會、經濟和生活秩序。
“該案案情複雜,涉案人數、罪名眾多,偵查難度大。”為在最短時間內熟悉案情、開展後續工作,市檢察院第一時間指派辦案經驗豐富的侯向東、李奇湛、吳奕星等多名資深檢察官組成專案組專辦此案,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
“辦理涉黑案件,加班熬夜再正常不過了。”該案卷宗堆積如山,共有229冊,累計6萬多頁,要用7個大拉桿箱才能裝下,從2017年11月提前介入該案以來,專案組全體成員加班加點審查案卷、梳理證據、撰寫審查報告成了家常便飯,大家早出晚歸, 主動放棄週末和假期,深挖徹查,確保不枉不縱。
很多時候,為了查清一個細微的犯罪線索,固定一份細小的證據,專案組成員需要來回奔波,不分白天黑夜地調查核實。例如,為了確定李紹林等涉黑團伙截留羅崗村污水處理費的金額,李奇湛等專案組成員多次走訪羅崗村,並前往廣州市自來水公司進行核實,查看羅崗村歷年水費清單。“一整天對着數據表看下來,眼睛都是花的。” 李奇湛回憶,為了核算、查實每一筆費用,大家連續一週每天都加班到晚上10時,“夜裏回到家,孩子都睡了,早上起來去上班時,孩子又還沒醒。”在案件進入到攻堅階段時,李奇湛的妻子因身體不適需要手術,“我實在抽不開身,只能請個護工照顧她,在加完班後才匆匆趕到醫院去看她。”接受記者採訪時,李奇湛説到案子時眼中持續閃爍的光芒在這一刻突然消失了,眼神中隱藏不住對家人的內疚和虧欠。但對於他們而言,辦案是使命與職責,哪怕過程中有再多艱難險阻,也必須堅持到底。
功夫不負有心人。專案組成員的辛苦付出與犧牲有了令人欣慰的收穫:該起重大涉黑案件在移送審查起訴後半年時間裏便順利起訴至法院。
指控犯罪事實32宗 構建強大證據鏈條
1400多頁75萬多字的審查報告、1257張錄音錄像光盤、47頁2.8萬多字的起訴書……2018年11月,該案由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方指控34名被告人的罪名多達15個,犯罪事實高達32宗。
“除了被告人人數多,涉及罪名、犯罪事實數量多以外,該案被告人聘請的辯護人人數之多,刷新了以往我經辦的其他案件記錄。”專案組成員吳奕星清楚記得,第一次開庭時間是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2日,庭審現場,他和同事侯向東、李奇湛等3名公訴人面對的是34名被告人以及56名辯護律師,“相當於3人對陣90人!” 這注定是一場“鏖戰”。“首次開庭連續審理了10日,每天庭審10多個小時,基本都是從早上9時審理到晚上10時,中間僅有1個小時的午休時間,消耗很大。” 吳奕星坦言,好幾次他和其他公訴人在庭審中身體都出現了頭暈、胸悶等不適現象,在午休期間需要通過吸氧來緩解症狀。但為了案件能夠順利審結,使犯罪分子儘快受到法律制裁,大家經受住了精神、體力和專業水平的多重考驗,以大量翔實、合法的證據和深入全面的分析論證,有理有節地指控犯罪。
針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提出的有異議的事實、證據,公訴方一一舉證進行詳細論證。例如,有辯護律師當庭對檢方指控的一起故意傷害案中的傷情鑑定報告提出異議,認為被害人傷情不構成輕傷,為此不應該追究相關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對此,吳奕星等公訴人特申請讓鑑定人出庭作證。經法院批准後,鑑定人當庭説明了情況,針對傷情認定作出詳細解釋説明。最終,在強有力的證據面前,相關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都心服口服,不再提出異議。
針對一些違法行為,該不該定罪,該定什麼罪?這也是庭審爭鋒的焦點所在。在檢方指控的一宗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犯罪事實中,相關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認為不應追究聚眾鬥毆罪。“兩項罪名指控的犯罪事實,分別發生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而且參與人也不一樣,行為性質也不相同,為此應該認定為兩項罪名。”針對罪名異議,吳奕星當庭充分發表公訴意見,讓被告人在鐵證面前低頭認罪。
法庭上,“黑老大”李紹林、李志亮是否構成職務侵佔罪,這也是控辯雙方爭議的一大焦點。庭審中,李紹林、李志亮等人的辯護律師均認為,侵佔污水費這一指控不構成犯罪。對此,李奇湛當庭進行釋法説理, “職務侵佔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對於本罪的主體認定,不能採取身份説,只要行為人事實上從事公司、企業、其他單位員工所從事的事務,原則上就應當認定為本罪的行為主體。”經過審查全案的證據,李紹林、李志亮等人利用羅崗村經濟聯合社委託其計收水費、排污費的職務便利,將收繳的費用非法佔為己有,數額高達2500多萬元,其行為符合職務侵佔的構成要件,為此依法構成職務侵佔罪。
指控15個罪名 全獲法院認定 34名被告人 均被判處刑罰
“為了打掉罪名獲得輕判,涉黑團伙聘請了很多專業團隊的律師,其中不乏業界精英。”侯向東告訴記者,僅李志亮就聘請了十多位律師作為幕後團隊幫其出謀劃策。
法庭上,3名公訴人對陣56名辯護律師,雙方交鋒非常激烈,針對一些犯罪事實,至少要進行四五個來回展開辯論,加上爭議焦點眾多,侯向東坦言,對於公訴人來説,“我們面臨的庭審壓力非常大,而且該案涉及罪名多達15個,犯罪事實高達32宗,在審查該案過程中,我們的壓力也很大。”不過,侯向東等專案組成員咬緊牙關、頂住了壓力,克服了諸多困難,在辦理該案過程中,嚴把事實關和證據關,嚴格圍繞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四大特徵,即組織特徵、行為特徵、經濟特徵以及危害性特徵,依法辦案,確保把案件辦成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的鐵案。
經一審法院審理後,檢方指控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罪、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職務侵佔罪、盜竊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印章罪、銷售偽劣產品罪等共計15個罪名以及全部組織成員均被法院依法認定,全案34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罪。
量刑上,一審法院判處李紹林有期徒刑25年,判處李志亮有期徒刑22年,其餘32名“馬仔”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2年4個月不等刑期,除沒收李紹林、李志亮的個人全部財產外,追繳違法所得、沒收財產及判處罰金共4911.6萬餘元。據瞭解,該案也是今年以來,廣州市宣判的罰沒金額最高的涉黑案件之一。
李紹林等34人涉黑案是廣州檢察機關嚴把事實關、證據關,嚴格依法辦理涉黑惡案件的一個縮影。掃黑不停歇,除惡不止步!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廣州檢察機關將以更大的毅力、耐力、定力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推向深入,確保收官之年預期目標如期實現。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