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時糊塗辦了錯事犯了法,沒想到案子辦得這麼快,謝謝檢察官,我以後一定改過自新,重新做人。”
法庭上,被告人葉某正在進行最後陳述。近期,常州市天寧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全市首例暴力妨害疫情防控案件一審宣判。
法庭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全部採納,葉某認罪認罰,一審判決生效後沒有上訴。
從案發到判決生效,只用了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天寧區檢察院通過提前介入、建議適用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制度和速裁程序系列舉措,有效降低“案件比”,讓當事人最大限度感受到了公正和效率。
“‘案件比’指數是一個反向指標,指數越低表明案子‘回爐重造’的次數越少,訴訟進程越流暢,質量越高。”該院分管副檢察長張俊濤説,“涉疫情的案子影響大,關注度高,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案件性質有正確的界定,快速批捕疫情期間的違法犯罪案件,既保護了違法者的合法權益,又推進案件進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社會反響良好。”
今年2月4日晚8時許,葉某拒不配合防疫要求,開車強行闖卡,在村口疫情防控點與負責體温監測、信息登記等工作的志願者老楊發生了口角,進而上升為肢體衝突。葉某以被故意刁難為由下車揮拳毆打老楊,並從車上拿出一把匕首(未拔出刀鞘),用刀柄擊打老楊頭部,致其輕微傷,被人勸阻後逃離現場。案發後,警方當晚就將葉某抓獲,以妨害公務罪立案偵查。
在首次訊問時,承辦檢察官告知葉某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從寬處理的制度,聽取其意見,為其指派法律援助律師。葉某對自己的莽撞行為深感愧疚,對罪名和犯罪事實沒有任何異議,並積極彌補過錯,主動賠償老楊10000元,取得對方諒解。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葉某心甘情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承辦檢察官在聽取了相關意見後,建議法院適用速裁程序進行審理。正值疫情期間,法院採用網絡直播的形式進行庭審。在數百萬網友見證下,葉某自願認罪悔罪,當庭宣讀了悔過書。最終,法庭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葉某有期徒刑8個月。
據悉,為引領檢察官改變傳統的辦案觀念和工作狀態,從保障人民羣眾司法獲得感的高度,在辦案中求極致、過得硬,天寧區檢察院充分發揮“案件比”“風向標”“指揮棒”的作用,以“辦案質效最高、司法資源投入最少、當事人感受最好”為方向目標,加強訴訟環節節點管理,狠抓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落實,優化人員配備,進行案件繁簡分流,簡案快辦,通過提前介入、跟蹤公安機關補證情況、參與警營夜校規範偵查取證、建立內審機制等舉措減少退補延長比例,切實提高辦案質量。
來源:江蘇法制報
文字:萬黎、蔣麗嬌、郎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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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蘇檢察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