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特區應在“特”上發揮示範作用

40年前,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成為首批四個經濟特區;1988年4月,海南成為最大的經濟特區;2010年5月,中央正式批准新疆的喀什、霍爾果斯設立經濟特區。一路走來,經濟特區成為中國新一輪改革開放的重要標誌。紀念特區創建40週年,社會各界進一步認知,特區之“特”,就是以“殺出一條血路”的氣魄先行先試,“走出一條新路”,為全國改革開放探索路徑、創造經驗、提供借鑑,發揮旗幟引領作用。

凡是過往,皆為序章。新時代改革開放再出發,肩負着創新發展新使命的經濟特區,能否再“特”、如何再“特”?這成為海內外普遍關注的話題。當今世界正處於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們面臨着難得的歷史機遇,也面臨着一系列不確定性重大風險考驗。以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海南建設自由貿易港為標誌,經濟特區站在改革開放偉大實踐再出發的新起點上,必將在更高水平、更高層次、更廣領域中成為新的動力源和增長極,承擔起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探索新實現路徑的歷史使命。

這就是説,新時代經濟特區的發展,“特”的功能作用並沒有終結,而是目標更高、使命更強、責任更大。特區應繼續發揚“開拓創新、誠信守法、務實高效、團結奉獻”的“拓荒牛精神”,繼續作為改革開放的重要窗口、試驗平台,勇作改革開放的開拓者、實幹家。以深圳前海為例,深圳經濟特區是中國改革開放的一面旗幟,而前海則是“特區中的特區”。那麼,前海之“特”怎麼體現?題中應有之義,就是如何在新一輪經濟全球化中大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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