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胡某利用自己在北京奧鵬遠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工作的便利條件,夥同他人從公司考試服務器中獲取中國漢語水平考試的電子數據,將考試試題對外出售,獲利48500元。記者今日獲悉,西城法院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判處胡某、崔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6000元。
胡某曾在北京奧鵬遠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間,他發現公司與孔子學院(北京)遠程教育技術中心有限公司合作,在西安地區設立中國漢語水平考試(HSK)網絡考點,並由奧鵬西安公司負責安裝考試系統及對考試服務器進行升級和日常維護等工作。發現“商機”之後,胡某便和同夥崔某商議,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公司考試服務器中存儲的考題信息,對外出售謀利。
自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胡某利用在奧鵬西安分公司工作的便利條件,多次通過U盤拷貝、網絡傳輸以及配合崔某實施遠程控制等方法從公司考試服務器中獲取中國漢語水平考試的考試系統、考試計劃等電子數據。崔某從這些電子數據中獲取考題信息後由二人對外出售,非法獲利48500元夥分。
去年8月,二人被抓獲歸案,並退繳了全部違法所得。
西城法院審理後認為,胡某、崔某二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並獲取數據進行謀利,情節特別嚴重的行為,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均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鑑於二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主要罪行,當庭認罪,並退繳違法所得,法院對他們從輕處罰,判處二人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6000元。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户端|記者 孫瑩
編輯:高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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