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行人的初衷是為了保護行人免受傷害,相比機場車來説,行人確實是弱勢羣體,但這個弱勢只是在發生事故時的弱勢。自從了有禮讓行人的要求,行人的地位是遠高於機場車的。按照現行的規定,機動車不管在什麼情況下,都要禮讓過人行橫道的行人,行人在人行橫道上擁有最高的路權。
這個規定表面上是合情合理的,但這個規定也助長了某些行人在馬路上橫衝直撞。7月8日下午2點07分,郴州市南嶺大道和惠澤路交叉口發生一起意外,一名10歲的小學生在跑步通過人行橫道時,被捲進一輛正在轉彎的公交車車底。還好公交車的車速不快,公交車司機也察覺到了異樣,當即停車進行查看。
學生被捲入公交車底
當發現小孩被卡在車底時,公交司機馬上扯開嗓子大聲呼救,周圍的羣眾看到呼救後紛紛朝公交車這邊聚急,待看清楚情況後,馬上有人回去拿千斤頂之類的工具返回現場。隨着時間的推移,圍過來的市民越來越多,最終在眾人全力之下硬生生將公交一側抬起,被捲入車底的小學生被成功救出。
小學生被救出後,市民呼叫的120也剛好到達現場,隨即將這名學生送到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兒童醫院。經初步診斷,該學生並無大礙,只是頭部和身上有多處擦傷,暫時沒有骨折的現象。該學生的母親稱孩子今年剛滿10歲,就讀於七里洞小學三年級,對當時發生的事已經記不清了,應該是受到了驚嚇。
公交車不應該擔責,因為防不勝防
從交管部門提供的監控可以看到,公交車的右前輪已經壓過了一半人行橫道,但是小學生卻無視公交在轉彎,仍舊跑上人行橫,想趕在公交車之前通過人行橫道。在這起事故中,雖然小學生是在人行橫道上出的意外,但公交車應該不承擔任何責任才對。因為公交車先上的人行橫道,在開始轉彎的時候,小學生並沒有踏上人行橫道。
馬路是我家?
小學生過馬路的時候走人行橫道是值得表揚的,最少他比很多成年人要守規矩,某些成年人根本不管有沒有人行橫道,想過就過,任何地方都可以過,這是典型的把馬路當成了自己家。這個小學生做得不足的地方就是沒有做好預判,他不知道公交車在轉彎時會產生內輪差,他也高估了自己的速度,這才導致他以身犯險。這件事也説明學校和學長的教育還有待加強。
過度的禮讓行人不可取
和這名學生有同樣思想的人並不少,他們覺得人在行橫道我最大,只要走上人行橫道,不管什麼車、不管車速多快都要停下來讓行,也不管是紅燈還是綠燈。
如果機動車不讓行,就會面臨扣分和罰款。就是因為禮讓行人的規定,有些素質低下的人還搞起了惡作劇,故意在人行橫道上來回晃悠,就是不過馬路。
機動車駕駛員除了生悶氣別無他法,敢動車就等着挨罰。
禮讓行人的初衷是好的,但執行起來卻會在某些時刻產生負面效應,只對機動車進行限制,而不對行人進行限制,這明顯是不合理的。
如果因為這個規定讓行人在過馬路時放鬆警惕,反而會導致危險情況大幅增加,剎車是有個過程的,不可能即剎即停,停不住的後果就不用説了。
這種一刀切的規定真的合理嗎?只罰機動車而不罰行人,真的能帶來安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