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越嚴越好?追責問責不該搞“層層加碼”!

武警某部特戰三支隊糾治泛化追責問題

違規處罰,不搞“層層加碼”

■朱朝陽 劉同慶

前不久,在武警某部特戰三支隊強軍網上,某中隊下士小王的一條《我犯了錯,為啥處理小隊長》的帖子,引發官兵討論。

原來此前,支隊開展違規使用手機專項整治活動,小王所在大隊決定利用這次機會,下大力抓一抓手機管理,小王就在這次整治中撞到了槍口上。

一天晚上,小王得知女友考研落榜心情不好,在電話裏多安慰了一會,錯過了上交手機的時間。熄燈號響起,小王才反應過來,趕忙上交手機,卻迎頭遇到前來檢查的大隊領導,手機被當場沒收,小王受到嚴肅批評。

“熄燈後還在違規使用手機,是典型的頂風違紀!”大隊決定嚴肅處理此事,以達到警示作用。很快,大隊召開軍人大會,決定建議上級給予小王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小隊長誡勉談話,責令中隊主官在黨員幹部大會上做檢查。

“這樣處理有些重!”“今後手機一分鐘也不敢晚交!”會後,官兵議論紛紛。當晚自由活動時,中隊很多官兵都沒取用手機。“使用時看錶卡時間,還不如放在保密櫃心裏更踏實……”下士饒晶坦言。

手機管住了,但官兵卻很有意見。小王更是糾結苦惱,自己無意犯了錯,還要讓幹部與自己一起“背鍋”,他感到十分愧疚,就在強軍網上發表意見。跟帖討論中,官兵們感到,追責問責不能搞“層層加碼”,要弄清具體原因;如果因為晚交手機就動輒問責,那基層幹部骨幹豈不要經常“扛雷”……

此事引起了支隊領導的重視。小王確實違反了相關規定,但瞭解實情後,發現他沒有主觀上故意違規使用手機的意願,也沒有產生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按照有關規定要求,不得擴大問責範圍、提高問責等級,造成定責不準、泛化追責。“不能因為急於警示官兵,就不分青紅皂白地層層問責!”支隊黨委一班人認為,大隊原有的處理方法不符合相關規定,需要及時糾正。

調查研究後,他們要求該大隊嚴格按照法規制度要求,對有悖法規制度的土政策土規定限期整改,重新認真研究上報處理意見。

在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過程中,支隊糾正個別部門和幹部骨幹“問責越嚴越好、處理越重越有效”的錯誤認識,引導各級對照《軍隊基層建設綱要》依法抓建、按綱抓建、科學抓建,杜絕“突擊式”“運動式”抓工作的現象和行為。

處理公平公正,才能令行禁止。筆者瞭解到,該大隊對照規定要求,調整完善了手機專項整治活動方案,摒棄了不合理的問責方式。鑑於小王不是主觀意願晚交手機,未產生不良後果影響,情節較輕,且主動認錯,自我改正決心大,決定給予教育批評,不再追究小隊長和所在中隊主官的責任。

問責越嚴越好?追責問責不該搞“層層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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