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壓歲錢”要怎麼管?

春節期間,最開心的就是孩子們,整天好吃好喝好日子,外帶各種大大小小的紅包,如果沒有學習的壓力,那簡直一個個都似活神仙。那麼問題來了,那些動輒過萬的紅包如何管理呢?媽媽存起來?孩子管起來?父母孩子共管、然後父母悄悄花掉?……各種方法,不一而足。如果紅包處理不好、管理不善,也容易引起親子矛盾,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且看民法典怎麼規定。

民法典規定“壓歲錢”要怎麼管?

按照我國《民法典》規定,長輩等給孩子壓歲錢屬於贈與行為(請注意是贈予),應當歸受贈人所有。據此,壓歲錢依法屬於孩子的私有財產。但這個規定是否就意味着孩子壓歲錢完全由孩子隨意消費或支配呢?《民法典》對此還有相應規定:如果是不滿8週歲(8歲是個界限)的未成年人,應當由其父母代為支配;如果是已滿8週歲的未成年人,其僅能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不能購買大件用品或者大額打賞主播等,這些都需經過父母的同意或追認。

民法典規定“壓歲錢”要怎麼管?

通過這樣的細節的規定,我們清楚地知道了壓歲錢的性質:屬於孩子私有的贈予財產,8歲前應由父母決定支配,已滿8歲的未成年人,使用壓歲錢有規定:不能購買大件用品和大額大賞主播。如果非要實施,得父母同意或追認。

民法典規定“壓歲錢”要怎麼管?

説白了,壓歲錢,就是一種長輩對晚輩的祝福和祈願,它的象徵意義大於實用意義。願每個拿到壓歲錢的孩子能懂,每個發壓歲錢的家長也懂,不要盲目攀比、過分強調數量。家長的見識時時刻刻影響着孩子的三觀,不可不慎。恭喜發財、紅包拿來!這樣戲謔的話,説説玩玩,不要當做人做事的真道理相信。恭喜發財是真祝福,紅包給不給,隨意!

民法典規定“壓歲錢”要怎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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