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夫妻合休產假?權威答覆來了

由 烏雅竹雨 發佈於 綜合

全國人大代表、華南師範大學教授林勇,今年第三次提交《關於夫妻合休產假的建議》,呼籲延長產假,將陪產假與產假合併,由夫妻合休,以此提高職業婦女生育意願,減少女性就業歧視。

國家衞健委近日對林勇代表建議答覆稱,生育假期設置並非越長越好,可先爭取實現夫妻合休產假,在此基礎上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再適時推動延長產假。

3月2日,林勇代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國家衞健委對代表建議重視的態度值得肯定,但他認為目前人口形勢嚴峻,已經引起全社會熱議,再持觀望態度就遲了,“如果把男女合休產假制度真正建立起來,就不存在特別的對女性的就業歧視。”

人大代表建議:

陪產假與產假合併由夫妻合休

男性產假42天以上

“今年是我第三次提這個《關於夫妻合休產假的建議》,此前曾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三次會議提交了,引發廣泛關注和討論。”2021年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全國人大代表、民建廣東省委會副主委、華南師範大學教授林勇告訴記者,民眾普遍對合休產假的建議表示強烈支持,但從具體實踐來看,仍亟待國家層面修改上位法,以支持各地人社部門出台相應的實施辦法。

林勇建議,為了保證全面二孩政策有效落地,建議夫妻合休產假並有計劃、分步驟延長男性休假天數。建議將陪產假與產假合併,由夫妻合休,其中男性產假建議為42天以上,具體天數各省根據財政能力自行確定;在上述規定假期內照發休假人全額工資。

建議允許男女雙方在法定產假、各省獎勵產假基礎上申請延長假期至42周(夫妻雙方休假合計);在法定產假後的休假期間,按照不低於當地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發放待遇,由企業先行墊付,每半年到相關政府部門報賬一次,相關部門核實後,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將相關待遇予以報銷。

國家衞健委:

對是否延長產假仍有不小爭議

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此前答覆表示,生育假期設置並非越長越好,而是要多元統籌設置男女生育假期,強調父母雙方的共同責任。可考慮分步穩妥推進,先爭取實現夫妻合休產假,在此基礎上,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再適時推動延長產假。

答覆稱,目前,社會對保障女性休假等合法權益是有普遍共識的,但對是否延長產假仍有不小爭議:我國勞動者除享有法定的98天產假外,符合政策生育的女職工還可以享受30-90天不等的獎勵假,同時規定丈夫享有7-30 天的陪產假。同時,勞動者根據工作年限還可享受5-15天的帶薪休假,生育女職工可以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與產假合併使用。如果再將產假延長,勢必會增加用人單位用工成本,導致女職工返崗難度加大;一些用人單位為規避產假不落實責任,索性大量減少僱用女性職工,造成女性就業歧視加劇。

男女合休產假可以減少女性就業歧視

林勇代表表示,國家衞健委對其上兩次建議的答覆,態度很積極,應該充分肯定。“但是這個答覆我認為還是不夠的,衞健委回覆説第一步先爭取合休產假,第二對延長產假持觀望態度。”

林勇解釋,他説的延長產假是在男女合休產假的基礎上,也就是在國家規定的產假以外延長產假時間。

延長產假會加劇女性就業歧視?對女性休產假回來後的復工不利?

“我不認同這個觀點,如果把男女合休產假制度真正建立起來,就不存在特別的對女性的就業歧視。”林勇説,適當延長產假只剩下一個問題,就是企業的負擔加重,我今年在建議裏提出,由國家對休產假的男性或女性給予當地最低工資兩倍的補償,各地各省市自治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

來源|廣州日報、浙江在線、台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