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聞·重慶晚報慢新聞記者 何浩
今(2)日上午,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廣陽島片區規劃管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上游新聞·重慶晚報慢新聞記者瞭解到,決定共16條,提出廣陽島片區面積約一百六十八平方公里,建立起了廣陽島片區規劃體系和三級管控制度。決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廣陽島片區三級管控制度
決定所稱的廣陽島片區範圍,以廣陽島為中心,東至南岸區界及江北區魚嘴鎮界,南至東西大道和南涪路,西至南岸區南山街道界、南山街道大坪村界以及江北區鐵山坪街道鐵山社區界,北至滬渝高速公路,面積約一百六十八平方公里。
市人大法制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決定明確了廣陽島片區規劃範圍,並按照規劃管控強度將片區全域分為核心管控區、重點管控區和協調管控區。
其中,核心管控區為廣陽島,面積約十平方公里;重點管控區為核心管控區以外,東至繞城高速公路,南至開迎路,西至規劃快速路六縱線、蘭草溪,北至福宏大道的區域,面積約四十一平方公里;協調管控區為除核心管控區、重點管控區外的其他區域,面積約一百一十七平方公里。
核心管控區生態用地佔比不低於80%
決定對不同區域提出了分級管控要求。
比如,核心管控區的建設應當符合:植物種植區域和灘塗、水體等生態用地佔總面積的比例不低於百分之八十;建(構)築物、道路和鋪裝場地的總硬化率不超過百分之二十;建築總規模不超過二十萬平方米;標誌性景觀建(構)築物高度不超過七十米,靠山建築高度不超過相鄰山體地坪標高,其他建築高度不超過十五米;一切建設活動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有關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規定。
重點管控區建設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和開發強度,新規劃的建設項目的容積率原則上不超過1.5。鼓勵建設低層建築,以多層建築為主,建築高度原則上不超過二十四米;濱水頭排建築高度原則上不超過十二米。確需超過的,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進行論證後報市人民政府確定。
此外,嚴格控制協調管控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的建築高度,形成高低錯落的城市天際輪廓線。規劃六縱線以西,繞城高速公路以東的區域,建築高度原則上不超過十八米;銅鑼山、明月山管制區範圍內建築高度原則上不超過十二米;其他片區鼓勵建設多層建築,建築高度原則上不超過四十五米。確有特殊工藝要求的廠房、倉庫、市政交通等基礎設施的最大建築高度,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進行論證後確定。
核心管控區禁止土地出讓和商業開發建設
《決定》要求建立生態保護負面清單,核心管控區禁止土地出讓和商業開發建設。重點管控區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建築高度和開發強度,禁止破壞廣陽島整體景觀的活動。協調管控區禁止有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活動。
此外,廣陽島片區涉及到的生態保護紅線、森林公園、三峽庫區消落區和銅鑼山、明月山管制區等各類保護地,依法嚴格管控各類開發建設活動。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廣陽島片區的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准入條件,編制生態保護負面清單,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決定提出,市、相關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履行本決定確定的職責的;或未經法定程序擅自修改廣陽島片區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對不符合本決定規定的建設項目予以審批、核准或者備案的等情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採取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方式加強監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或者向有關機關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