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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衞:只要尊重國旗及國徽 香港市民不用擔心誤墜法網

由 敖學農 發佈於 綜合

曾國衞談《國旗及國徽條例》修訂:只要尊重國旗及國徽 香港市民不用擔心誤墜法網

中新社香港2月18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18日指出,《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修訂條例草案》)的精神是希望香港市民大眾尊重同為國家象徵和標誌的國旗及國徽。他強調,只要尊重國旗及國徽,市民絕對不用擔心,亦不會誤墜法網。

當日,曾國衞在香港特區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介紹《國旗及國徽條例》修訂工作,即《修訂條例草案》的建議立法方向。

他表示,特區政府會根據經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規定、原則和精神,適當修訂《國旗及國徽條例》,以實施適用於香港的規定,履行特區的憲制責任。

他介紹,修訂的方向主要包括:將經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立法目的及原意適當地納入《修訂條例草案》;就新增須展示及使用國旗及國徽,而適用於香港的機構、場合及場所,沿用現行《國旗及國徽條例》的條文,繼續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作出規定,並以憲報形式公佈;就有關學校升掛國旗、舉行升旗儀式及教育學生了解國旗及國徽知識的規定,以及其他宣傳國旗及國徽知識的規定,會參考《國歌條例》適當地納入《修訂條例草案》;就舉行升旗儀式的禮儀規範、國旗及國徽非通用尺度使用的要求、新增不得使用國旗及國徽的情形、有關收回或者處置國旗及國徽的規定,適當地納入《修訂條例草案》等。

他亦表示,在草擬《修訂條例草案》的過程中,特區政府會充分聆聽及考慮市民及立法會議員的意見,以期在本立法年度內儘快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並歡迎立法會議員就《修訂條例草案》的建議立法方向提出意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