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安國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淤村刑警中隊接到轄區某村村民報警稱:自己存放於家中的16萬元現金有可能被盜了。接警後,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因涉案數額巨大,局領導高度重視,副局長薛偉親自督辦案件。
到達現場後,民警細緻深入調查,同時技術人員認真勘查現場尋找蛛絲馬跡。經瞭解,報案人劉某某夫婦以養豬為業,在本村有東西鄰兩套宅院,西邊宅院為大兒子夫婦所有,東邊宅院為老兩口所有。劉某某老兩口每天大部分時間忙碌於養豬場,其大兒子平時在保定工作,大兒媳帶着三個孩子住在孃家,偶爾回婆家西邊宅院跟公婆居住。所以東邊宅院長期沒人居住,家人只是白天時不時過去轉轉。劉某某的老伴兒張某某攢了16萬元錢,不願意存銀行,就一直以現金形式自己在家中保存,家人都不知道她有多少錢,將這些現金藏在什麼地方。張某某的想法是,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於是她將錢存放於平時無人居住的東邊宅院大兒子家的卧室衣櫃內,還特意用塑料盒裝着,塑料盒子是白底藍蓋。
2020年11月,村裏統一安裝壁掛爐,張某某想着安裝壁掛爐家裏肯定要來陌生人,於是她換了藏錢的位置。張某某“記得”自己將錢轉移到了衣櫃側面的抽屜裏,用破布罩上,並將一個立體的音響擋在抽屜口。過了幾天張某某發現錢不見了,她翻遍了所有衣櫃牀鋪,還是沒有找到錢。老人開始懷疑是不是大兒子或者大兒媳偷走了錢,家庭關係矛盾重重。
這16萬是老人的畢生積蓄,找不到錢老人急的夜不能寐,茶飯不思,最終選擇了報警。
經民警現場調查,報警人家中及藏錢的衣櫃無翻動痕跡,家裏也沒有其他貴重物品丟失,綜合現場情況看,不符合盜竊現場的一般特徵。為了調查清楚案件,偵查人員找來張某某的大兒子夫婦,經瞭解,張某某的大兒媳是個樸實持家的人,平時花錢從不大手大腳。張某某的大兒子表示他也不知道母親在自己家藏錢的事情,並表示對妻子十分信任,同樣不懷疑是外人盜竊,傾向於可能是母親換了藏錢的位置後記錯了。
經十幾個小時的工作,民警綜合分析研判,把工作重點放到了張某某家中,又經過一番勸導和梳理,張某某覺得偵查人員説的有理便回自家尋找。經半小時尋找,果然在老兩口居住的西邊宅院的一找到了這16萬多元的現金。看到“失而復得”的錢,老兩口喜出望外,事後劉某某夫婦及其大兒子夫婦對警方表示衷心感謝。
警方提醒:家中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家中儘量不要存放大額現金,現金還是存在銀行更安全。外出時鎖好門窗,一旦發現家中被盜,要及時報警並協助警方開展工作。
(燕都融媒體記者 田媛媛 通訊員 解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