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疫情的隔離管控人員中,相當一部分是居家健康觀察和日常健康監測的人員。這些人員,在解除健康管理措施前是有一些具體規定的。能否外出?有哪些管理要求?省衞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對此做了解答。
居家健康觀察人員需要做些什麼?
1、非就醫等必要情況不離家外出。確需離家外出的,須經所在村(社區)或單位批准,在做好個人防護前提下“點對點”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必須單人單間居住,使用獨立衞生間。
3、在居家健康觀察的第2天、第7天分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4、一旦出現發熱、乾咳、咽痛等症狀,應立即向社區報告。
日常健康監測人員需要做些什麼?
1、控制活動範圍,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參加會議、會展、旅遊、聚餐等聚集性活動,不進入學校、托育機構、養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機構,不進入影劇院、歌舞廳、浴室、網吧等室內密閉場所,不開展線下教學、培訓等活動。
2、外出時必須全程規範佩戴口罩,切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原則上在結束日常健康監測前不離開所在縣(市、區)。
3、在日常健康監測的第3天、第14天分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家人從國外回來怎麼辦?
入境人員在居家健康觀察和日常健康監測期間,與其同一房屋共同居住人員,必須在該入境人員居家健康觀察的第7天和日常健康監測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檢測,主要是及時排查感染的風險。
提醒:
如果被納入居家健康觀察和日常健康監測,請嚴格執行上述規定,主動配合當地疫情防控辦和社區(村)工作人員管理,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來源:浙江新聞客户端
責任編輯: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