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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澤慧:將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轉為職工大病保險模式

由 費莫白竹 發佈於 綜合

“因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為非強制性醫療保險,沒有法律支持,醫保部門面臨風險。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容易出現‘有病參保、沒病不參保’等逆向選擇問題,削弱了風險分擔、互助共濟的保障作用。”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上,住遼全國政協委員嶽澤慧建議,加強頂層設計,將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轉為職工大病保險模式,完善職工大病保險籌資機制,規範大病保險承辦服務,確保參保人員利益不受損害、地方政府不陷入被動。

住遼全國政協委員嶽澤慧。記者趙靜 攝

住遼全國政協委員嶽澤慧。照片由本人提供

嶽澤慧提出,在落實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問題上,目前各地措施和標準不同。部分用人單位和職工不參加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用人單位的在職和退休職工參保意願不統一,參保率和基金徵收沒有保障,很難發揮大數法則和共濟平衡的保險效應,基金運行不可持續。建立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是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的目標要求。

嶽澤慧提出,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的保障水平,是基於統籌基金支付額度進行制定的,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障待遇,是基於參保人員個人自負費用水平來設計的,就遼寧而言,遼寧全省居民大病保險支付上不封頂,大部分地市居民大病保險實際待遇水平高於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的待遇水平。“鑑於國內部分地區在實際工作中,已經將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轉換為職工大病保險模式,進行了有益嘗試,建議國家統一予以規範,出台職工大病保險文件,與居民大病保險相對應。”嶽澤慧建議。

她還建議,完善職工大病保險籌資機制。一是實行職工大病保險和職工基本醫保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徵收核定。各地醫保部門負責統一參保登記、繳費核定,税務部門統一徵收。二是允許參保人員利用醫保個人賬户基金為本人、子女和父母投保職工大病保險。三是落實新醫改方案相關規定,鼓勵有資質的商業保險公司承辦職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業務。

“還要規範大病保險承辦服務。”嶽澤慧説,規定商業保險公司從事職工或者居民大病保險業務必須具備的條件。制定大病保險業務服務管理行業標準。明確規定大病保險在出現結餘時,結餘返還的程序和方式,以確保結餘返還的正當性。規範保險公司退出程序及對遺留問題的處理機制,確保參保人員利益不受損害、地方政府不陷入被動。建立大病保險招標備案制度和醫療保險行業自律公約,避免無序競爭。

來源:遼寧日報·北國客户端

記者:王坤 編輯:劉爽 責編: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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