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吧昏黃的燈光和刺耳的音樂聲中,我一眼就看到那幾張年輕稚嫩的臉,最小的女孩才十三歲,和我孩子差不多大,看着就心痛。”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王潔説道。
2021年4月9日深夜,在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未成年人涉酒吧治理專項行動中,南京市玄武區檢察院聯合市文化市場執法中隊、區法院、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人社局、區關工委經過周密部署,派出工作人員50餘名,對南京最為知名的“1912”街區、曼度廣場等酒吧集聚區開展突擊檢查。
檢查人員驚詫地發現,有多名未成年女性正在酒吧內飲酒,有的已處於醉酒狀態。
而面對突擊檢查的女孩們則稱:之前在多家酒吧做“氣氛組”成員,有“免費酒”喝,還有紅包拿,而酒吧未進行任何身份查驗及必要的提醒、勸導。
玄武區文化執法部門當場對幾名女孩和酒吧負責人進行了調查談話,並蒐集可能採取行政處罰的相關證據。檢查人員通過地毯式排查發現,大部分酒吧均存在未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的標識,也未明示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水,未註明舉報單位和電話;部分酒吧未進行娛樂場所註冊,卻實際經營酒吧業務,內設歌舞娛樂服務,存在超範圍經營、“事實酒吧”“隱形酒吧”等現象。
據悉,這已經是玄武區檢察院第二次開展聯合專項行動。“未成年人保護一刻不能放鬆。我們將緊盯案件中反映的社會問題不放,主動聯合出擊,着力解決羣眾身邊的操心事、揪心事、煩心事,切實把隊伍整頓教育和黨史學習教育成效落實到為羣眾辦實事、為孩子健康成長中。”負責這次聯合行動的副檢察長周穎告訴記者。
《法治日報》記者瞭解到,近年來,未成年人涉及酒吧違法犯罪或酒後遭毆打、性侵等現象屢有發生。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未成年人禁止進入娛樂場所,新修訂並將於2021年6月1日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更是將酒吧明確列為不適宜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
據瞭解,玄武檢察機關將繼續會同多部門開展常態化檢查,堅決將未成年人“勸阻”在酒吧門外,同時採取會籤文件、公益訴訟、推動酒吧治理地方立法等多種途徑,構建未成年人涉酒吧綜合治理長效機制,踐行好“孩子的事都是大事”的司法為民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