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吧昏黄的灯光和刺耳的音乐声中,我一眼就看到那几张年轻稚嫩的脸,最小的女孩才十三岁,和我孩子差不多大,看着就心痛。”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王洁说道。
2021年4月9日深夜,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未成年人涉酒吧治理专项行动中,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联合市文化市场执法中队、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社局、区关工委经过周密部署,派出工作人员50余名,对南京最为知名的“1912”街区、曼度广场等酒吧集聚区开展突击检查。
检查人员惊诧地发现,有多名未成年女性正在酒吧内饮酒,有的已处于醉酒状态。
而面对突击检查的女孩们则称:之前在多家酒吧做“气氛组”成员,有“免费酒”喝,还有红包拿,而酒吧未进行任何身份查验及必要的提醒、劝导。
玄武区文化执法部门当场对几名女孩和酒吧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谈话,并搜集可能采取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据。检查人员通过地毯式排查发现,大部分酒吧均存在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标识,也未明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未注明举报单位和电话;部分酒吧未进行娱乐场所注册,却实际经营酒吧业务,内设歌舞娱乐服务,存在超范围经营、“事实酒吧”“隐形酒吧”等现象。
据悉,这已经是玄武区检察院第二次开展联合专项行动。“未成年人保护一刻不能放松。我们将紧盯案件中反映的社会问题不放,主动联合出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切实把队伍整顿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落实到为群众办实事、为孩子健康成长中。”负责这次联合行动的副检察长周颖告诉记者。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未成年人涉及酒吧违法犯罪或酒后遭殴打、性侵等现象屡有发生。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娱乐场所,新修订并将于2021年6月1日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将酒吧明确列为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
据了解,玄武检察机关将继续会同多部门开展常态化检查,坚决将未成年人“劝阻”在酒吧门外,同时采取会签文件、公益诉讼、推动酒吧治理地方立法等多种途径,构建未成年人涉酒吧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践行好“孩子的事都是大事”的司法为民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