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未建立環境管理台賬記錄制度,被罰!


自《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於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富陽區第一起因涉嫌未建立環境管理台賬記錄制度的企業收到“罰單”。


涉嫌未建立環境管理台賬記錄制度,被罰!

△執法人員檢查現場


未建立環境管理台賬記錄制度

位於富陽區新登工業園區的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金屬製品加工和銷售的公司,年加工汽車配件5萬噸。該公司生產廢水統一委託杭州富陽華豐表面精飾科技有限公司處置,危險廢物委託浙江奔樂環保技術有限公司處置,廢氣自行處置。

在今年的3月8日,新登環保所開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專項執法,檢查中發現,該公司在3月1日至8日陽極氧化生產線正常生產,卻未建立環境管理台賬記錄制度。

據介紹,該公司於2020年8月領取排污許可證,並參加過《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培訓,但這次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未建立環境管理台賬制度,也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格式、內容和頻次記錄生產設施、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污染物排放情況


涉嫌違反《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規定

執法人員對照該公司2020年8月申領的排污許可證要求,該公司在核發排污許可證後應當建立關鍵管理台賬記錄制度,主要內容包括“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監測記錄信息、基本信息、其他環境管理信息”等。其中,排污許可證上明確要求: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情況1次/周,主要藥劑添加情況每週或每批次記錄1次;污染防治設施異常情況1次/次。

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儘管檢查當日陽極氧化生產線配套的噴淋塔內噴淋液P值屬於達標,但因該公司未建立環境管理台賬記錄的行為已涉嫌違反《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規定,所以新登環保所立案查處,作出罰款5700元的決定

生態環境富陽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排污許可管理的範圍和類別,加強排污管理、嚴格監督檢查以及強化法律責任等方面內容,為完善和強化固定污染源監管奠定了堅實基礎。該局將加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的宣貫,加強執法監督,嚴格執法。各相關排污單位也應當嚴格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規定,做到持證排污、按證排污


來源:藍媒聯盟·富陽融媒體中心記者 徐麗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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