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丨獄中“帝王”7次違規減刑:操作有多神通,權力就有多腐敗

一個“神通廣大”的罪犯,暴露出相關監管體系的真空短板。

山西黑老大任愛軍,被稱獄中“帝王”,服刑相當於住賓館,“減刑”更是被用到了極致。近日據報道,專案核查組經過對任愛軍兩次服刑期間的七次減刑逐一複查,發現每起減刑均不同程度存在偽造立功材料、虛構在監表現等情形;相關政法單位在此過程中,也不同程度存在弄虛作假、虛位監督、徇私舞弊等問題。

快評丨獄中“帝王”7次違規減刑:操作有多神通,權力就有多腐敗

↑ 查獲的涉案工具。圖據新華每日電訊

據報道,“70後”任愛軍是山西黑道赫赫有名的人物。20多年間,他多次入獄,兩次被判無期徒刑。服刑期間,他在獄中住單間、開小灶、用冰箱、用電腦,享受“帝王”待遇,還曾7次違規減刑。

而任愛軍的減刑,可以説是一個開掛“闖關”、暢通無阻的過程。倘若是一個普通的罪犯,想要獲得減刑,就必須在監獄中有良好表現,獲得一定積分,由監獄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發出減刑建議書,經由合議庭審理,決定減刑與否以及多少。然而,任愛軍的減刑卻沒有這些煩惱,即便是獄中表現糟糕,不服管教、嚴重違反監規、充當牢頭獄霸,甚至出現被打者重傷這樣的“嚴重事故”,也能照減不誤,甚至“積分卻多到用不完”。

不僅如此,任愛軍的減刑幅度基本上是能減必減,且每次都是頂格去減。根據刑法規定,“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1/2”“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13年”。而在任愛軍首次服刑期間,太原市第一監獄為其出具虛假保外就醫意見和重大立功材料,先後保外就醫1年、減刑2年6個月,任愛軍入監服刑時間僅7個月;其2003年被判無期徒刑,實際服刑僅10年2個月。這樣不可思議的操作,足以看出任愛軍的能量巨大。

只是,一個如此“神通廣大的罪犯,卻暴露出相關監管體系的真空短板。作為監獄,不僅承擔着監管罪犯的職責,還承擔着減刑把關的重任。因為最清楚罪犯的平時表現,故而在他們是否應予減刑上,監獄這樣的執行機關也最有話語權。但在任愛軍減刑問題上,當地監獄管理系統幾乎全盤失守。

不止於此,考慮到減刑關係重大,本是監獄、法院、檢察系統等多環節監督,而任愛軍的解決對策“簡單又粗暴”,就是把所有的環節都拖下水。這起司法腐敗窩案,共查處涉案違紀違法人員93人,在91名國家工作人員中,監獄系統58人、法院系統15人、檢察系統8人、公安系統10人。正是這些手握國家權力、把關減刑職責的公職人員,自甘充當任愛軍的“全天候”“全過程”保護傘,讓嚴肅的法律規定淪為了一紙空文,把本應服刑的罪犯,打扮成了無法無天的獄中“帝王”。

物必先腐而後蟲生。客觀上看,按照當時的規定,涉黑涉惡的重刑犯,需要不斷更換監獄關押,反而為任愛軍規避公示質疑、違規減刑提供了可乘之機。但就這起個案來説,可能只是權力腐敗的縮影。任愛軍能夠通過“圈子文化”“打招呼文化”實現目的,導致濫用職權的行為發生,如果不徹底剷除滋生窩案的土壤,又如何能保證不會再出現另一個“任愛軍”?

今天,我們再談任愛軍案,盤點那些駭人聽聞的違規減刑細節,不是要將奇葩案情作為茶語飯後的談資,而是為了看清司法系統部分領域在監管、減刑操作上面,究竟還有哪些漏洞,是否戕害司法正義,在痛定思痛中亡羊補牢,不讓類似“監獄風雲”再次上演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柳宇霆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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