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剛剛,“兩高一部”出手!顫抖吧 “碰瓷”的人!

由 費莫白竹 發佈於 綜合

  近年來,“碰瓷”現象時有發生,性質惡劣、手法也隱蔽多樣。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聯合印發了《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指導意見》) ,進一步明確了懲治“碰瓷”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適用,公檢法部門間的分工配合,以及定罪量刑等問題。

  兩高一部聯合懲治“碰瓷”違法犯罪

  《指導意見》既規定了通過“碰瓷”實施詐騙、敲詐勒索等常見犯罪行為的定性處理,又明確了實施“碰瓷”所衍生犯罪行為的定性處理。包括在實施“碰瓷”行為時,實施的搶劫、搶奪、盜竊、故意毀壞財物、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等行為的定性處罰。

  公安部法制局局長 孫茂利 :還對“碰瓷”行為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等情形明確了法律定性。如實施“碰瓷”故意或過失造成他人傷亡的,應分別視情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定罪處罰。

  《指導意見》要求公檢法機關嚴格履職,依法及時開展對碰瓷案件的現場處置、偵查取證,起訴、審判工作,同時嚴格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周加海 :對於“碰瓷”犯罪集團中的首要分子、骨幹分子,多次實施“碰瓷”的人,特別是屢教不改者,以及後果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人,要作為打擊重點依法予以嚴懲。對具有自首、立功、坦白、認罪認罰等情節的人,依法從寬處理。要注意區分“碰瓷”犯罪與普通民事糾紛、行政違法案件的界限,準確適用法律,嚴格公正司法。

  “碰瓷”套路深 行車需謹慎

  此次出台的《指導意見》,首次對“碰瓷”行為作出了準確界定 ,碰瓷是指行為人通過故意製造或者編造其被害假象,採取詐騙、敲詐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財物的行為。

  2019年10月21日,江蘇的崔先生駕駛汽車由上海返回崑山,途徑瀋海高速時,突然與一輛白色轎車發生了意外。畫面顯示,白色轎車實際上早就瞄上了崔先生的車,在跟隨了崔先生一段路之後,發現崔先生有變道動作,就同時緩慢靠近,並降下車窗彈射不明物體。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刑偵支隊九隊隊長 項俊 :後排的作案人員會將他這一側的窗户搖下來,使用彈弓彈射橄欖,使得被害人車輛發出聲響,讓被害人誤以為發生了碰擦。

  就在崔先生下車查看之際,白車司機趁崔先生不注意,在崔先生的車輛上用工具摩擦出一些痕跡,讓崔先生誤以為確實與對象車輛發生了碰撞。經過半個月的縝密偵查,警方在江蘇、湖南等地成功抓獲碰瓷團伙的8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車輛兩輛。經查證,8名犯罪嫌疑人分屬兩個詐騙團伙,總共作案130餘起。

  在廣西柳州某日七點左右,一名推着輪椅的男子,沿着斑馬線走到馬路中間。當黑色小車經過時,男子把輪椅往前一推,之後連人帶椅“摔倒”在斑馬線上。事情發生後,駕駛員莫先生立馬報警,經過現場勘察,民警沒有在小車上發現“新傷”,而輪椅上都是舊痕。面對民警的調查,男子總是躲躲閃閃。

  廣西柳州民警 曹飛 :我問他要不要去醫院,他説不用去,要跟對方私了,剛開始説是要三千元。這種現象不是很正常。

  經過調查,民警發現,這名男子已經在柳州多次上演“碰瓷秀”,並且均以私了解決。碰瓷男子徐某被警方處以15日行政拘留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