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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院拒收孟晚舟方提交新證據,菲律賓外長直呼“看不懂”!

由 万俟傲白 發佈於 綜合

當地時間12日,加拿大法院拒絕接納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一方在引渡聆訊提交的部分新證據。13日,菲律賓外長洛欽再次發推就孟晚舟被任意拘押一案批評加拿大,並對法官為什麼能選擇是否接受被告所提供證據表示質疑。此前,洛欽就曾發推批評加拿大“拘押一名在生意上擊敗你的中國女高管”,就是在國家關係中任意拘押外國公民的行為。

“為什麼?法官可以選擇被告想要做的辯護和她能提供的證據嗎?我不知道,但我想只有戴着金色和紅色肩章以及鐵十字勳章,身着滿是金色條帶的灰綠色制服(暗指納粹制服)的法官才這麼做。”洛欽在推特上寫道。

據港媒消息,當地時間12日,加拿大法院拒絕接納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一方在引渡聆訊提交的部分新證據。報道稱,被拒絕接納的是來自華為員工陳述的宣誓書。宣誓書稱可以證明匯豐銀行早就知道華為在伊朗的業務,而非如美國司法部所指控,孟晚舟誤導了匯豐銀行。

孟晚舟 資料圖

此前,菲律賓外長洛欽日前在推特上表示,拘押一名在生意上擊敗你的中國女高管,就是在國家關係中任意拘押外國公民的行為,即便拘押她的人戴的是假髮而非軍帽。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表示,事實早已充分説明,孟晚舟事件是一起徹頭徹尾的政治事件。美國政府炮製這一事件,不是出於什麼法律原因,其真正目的是要打壓中國高科技企業,阻撓中國科技發展。加拿大政府扮演了美方的幫兇,其所作所為正是任意拘押外國公民的直接例證,國際社會對此看得很清楚。我們敦促加方立即糾正錯誤,釋放孟晚舟女士,並讓她平安回到中國。

 

延伸閲讀:

最新消息!孟晚舟申請變更保釋條件被拒

2021年1月30日據媒體報道,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庭法官拒絕了孟晚舟變更保釋條件的申請。孟晚舟律師團此前要求法院允許孟在宵禁時間外離開家時,無需私人安保人員的陪同。律師團認為,安保人員使她更容易感染新冠病毒。負責監管孟晚舟的獅門風險管理集團首席執行官在聽證會上承認,放寬保釋條件會使公司收入下降,不支持改變她的保釋條件;法官也認為儘管孟晚舟一直遵守保釋條件,但她仍然面臨安全隱患和離境的可能性。

當地時間1月12日,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出庭,申請變更保釋條件。主要訴求是放寬保釋期間的限制措施。

法官聽取了辯方和安保公司的各自主張,但是沒有作出裁決。據瞭解,相關裁決最早將在13日作出,也有可能更晚。

2018年12月,孟晚舟在18項條件下獲得了保釋,其中包括24小時安保公司監視、佩戴衞星定位電子腳鐐、每天23時之後不得出門、上交護照等。這也是加拿大最嚴格的保釋條件。

兩年來,隨着案件相關細節的陸續披露,對孟晚舟有利的條件增多,孟晚舟也保持着嚴格遵守保釋條件的良好記錄。更重要的是,加拿大的新冠疫情日益加重。孟晚舟每次外出都要與幾名保安坐在同一輛車裏,這對雙方來講都是病毒傳播的隱患。保釋條件的變更也是為了遵守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新冠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

據檢方披露的信息,負責監視孟晚舟的安保人員中曾經有兩人確診感染新冠病毒,但安保公司卻沒有向她通報這一情況。這表明,現有保釋條件沒有考慮到新冠疫情對孟晚舟健康的影響。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2020年6月通過判例確認了“最小侵入性”的保釋原則。這一原則規定,保釋條件對申請人生活的干擾要維持在最小且必要的範圍之內。

根據諸多變化的情況和法律依據,孟晚舟提出變更保釋條件。

 

 

(原標題:加法院拒收孟晚舟方提交新證據,菲外長再批:為什麼?法官能選擇被告提供的證據?)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環球網 中國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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