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30日訊 (記者 徐自立 馬先震)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的1份行政裁定書顯示,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明當事人王某利用“馬來西亞SNE國際控股”的獎金制度;後改為“宇航人廣和百草事業部”獎金制度直接或間接發展了21人,層級是無限發展。截止查獲之日,當事人共吸納傳銷人員資金3087944元,由於當事人是個人,無賬冊、賬本,據當事人供述利潤率是10%,故非法獲利30.8794萬元。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的行為構成組織傳銷行為。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其予以沒收違法所得30.8794萬元,罰款人民幣70萬元的行政處罰。
被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履行該決定。申請執行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規定,於2020年7月1日對被申請執行人下達了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0.8794萬元,罰款人民幣70萬元,加處罰款70萬元,合計罰款金額170.8794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被申請執行人繳納罰款70萬元,並於2020年9月10日向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延期繳納罰款申請,申請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前繳納剩餘罰款。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法院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予以強制執行。法院裁定如下:對申請執行人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強制執行的事項,法院准予強制執行。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20)內0105行審227號)顯示,申請執行人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其於2019年12月23日對被申請人作出(呼)市監反處字[2019]第5號行政處罰決定。申請執行的事項:申請執行人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19年12月23日對被申請人作出呼市監反處字[2019]第5號行政處罰決定: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0.8794萬元,罰款人民幣70萬元,被執行人已繳納罰款70萬元,先申請執行違法所得金額30.8794萬元。
事實及理由: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查明當事人王某利用“馬來西亞SNE國際控股”的獎金制度;後改為“宇航人廣和百草事業部”獎金制度直接或間接發展了李豔榮、高世樂、賈國忠、張俊峯、張秀榮、王玉萍、李國珍、劉美蘭、李國梅、劉斌、李**、鍾福全、張雨田、郝巧蓮、郝巧珍、劉東剛、劉麗、武豔勐、全翠梅李梨、趙鵬飛21人,層級是無限發展。截止查獲之日,當事人共吸納傳銷人員資金3087944元,由於當事人是個人,無賬冊、賬本,據當事人供述利潤率是10%,故非法獲利30.8794萬元。
通過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發現,當事人要求會員認購的產品價格定價畸高,嚴重偏離產品本身價值,絕大多數接受詢問調查的參加人員認為所認購的是治病防病的藥品,而實際是保健食品、普通食品,比市場同類產品價格高出很多,甚至有人直接承認並不是為了購買產品,而是為了獲取高額獎金。因此,本案中的產品只是當事人為實施傳銷行為所借用的道具和幌子,參與人員向當事人交納8760元認購10盒產品後,才能成為會員,實質只是獲得了一個入門資格,即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認購產品費用”就是“入門費”,屬於典型的騙取入門費式的傳銷行為;其次,當事人設置的運作模式和獎金制度都需要被髮展的人員不斷髮展其他人員加入才能快速晉級和獲取獎金,並且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發放獎金。
經過對21名涉傳人員的詢問調查發現,參與人員為了能夠早日當選組長和獲取更大的獎金,有的全家上陣,將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都發展進來,有的自己多次報單,自己發展自己,還有的甚至主動幫助他人交納費用發展他人加入,屬於典型的“拉人頭”式傳銷行為;最後,當事人所實施的獎金制度和調取核實參與人員獲取獎金相關情況,證明參與人員在形成小組共同發展人員時,不論小組成員本人是否發展人員,只要其他小組成員發展人員加入,都會獲取當事人發放的獎金,特別是只有當所在小組成員共同完成當事人所設定的發展人員數量後,小組組長才能成功晉級和獲取大額獎金,而且主任級、經理級、總監級的獎金獲取完全取自所在團隊體系,屬於典型的“團隊計酬”式的傳銷行為。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實施的獎金制度核心內容就是要求加入人員交納入門費獲取發展人員資格,以會員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計酬,並對達到主任級以上的會員採用團隊計酬模式。當事人通過實施制度、組織人員、掌控資金、發佈信息、開展培訓宣傳、舉辦促銷活動等手段組織策劃傳銷,利用部分人急於暴富、求醫治病的心理,誘使他人交納認購產品費用即入門費,取得會員資格和發展下線的資格來吸納資金,並按發展人員的數量、層級和晉級制度計酬發放獎金。當事人在鳥海市、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直接和間接發展人員21人,形成了傳銷的“人員鏈”;此外,當事人制定的獎金制度是以被髮展人員本人直接和間接發展的下線人數多少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形成了傳銷的“金錢鏈”,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同時具備了傳銷行為組織要件和計酬要件兩個構成要件。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和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構成組織傳銷行為。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予以沒收違法所得30.8794萬元,罰款人民幣7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19年12月23日對被申請人作出呼市監反處字[2019]第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並已送達被申請執行人。被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履行該決定。申請執行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規定,於2020年7月1日對被申請執行人下達了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0.8794萬元,罰款人民幣70萬元,加處罰款70萬元,合計罰款金額170.8794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並已送達被申請執行人,被申請執行人逾期仍未履行。被申請執行人繳納罰款70萬元,並於2020年9月10日向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延期繳納罰款申請,理由為受今年疫情影響,業務大量萎縮,經營及家庭生活都比較困難,申請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前繳納剩餘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特申請法院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予以強制執行。
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法院認為,經審查,申請執行人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的執行事項符合法律規定,對於申請執行人提出的申請執行事項,法院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裁定如下:對申請執行人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強制執行的事項,法院准予強制執行。
據中國網報道稱,“宇航人廣和百草事業部”前身為馬來西亞SNE國際控股公司。在經銷商和各類門户網站宣傳中,馬來西亞SNE國際控股公司為獲牌直銷企業內蒙古宇航人高技術產業有限責任公司旗下所屬。而宇航人廣和百草事業部在宣傳自家產品時也是以宇航人公司作為背書。內蒙古宇航人高技術產業有限責任公司系商務部批准的第53號直銷企業,批准日期2014年12月1日,法定代表人邢國良。
但是據知情人士介紹,“宇航人廣和百草事業部”和宇航人之間屬於“掛靠”關係。2018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曾發佈《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查處以直銷名義和股權激勵、資金盤、投資分紅等形式實施傳銷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對包括掛靠行為在內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宇航人官網顯示,內蒙古宇航人高技術產業有限責任公司創立於1988年,自創立之初就致力於沙棘產業綜合開發利用。宇航人沙棘全產業鏈市場運營模式從育苗種植、科研開發、生產加工到銷售服務,堅持每一個環節的生產質量全控制。在沙棘行業宇航人成功申請2個準字號沙棘藥品、5個沙棘保健食品批文及3大品牌上百個沙棘化妝品,生產通過了全世界5大國際質量認證的各類食品及食品原料,是唯一一家輸出美國的沙棘原料廠商。產品通過了世界最權威檢驗機構檢測,獲得美國FDA、美國有機食品(NOP)、歐盟有機食品、日本有機農產品(JAS)、中國有機食品認證,產品出口到近50個國家和地區。
宇航人集團化機構目前擁有內蒙古宇航人高技術產業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宇航人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宇航人化妝品有限公司、內蒙古宇航人生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宇航人國家沙棘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日本宇航人株式會社、廣東宇航人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重慶宇航人沙棘生物技術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