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龍珠表示換匯不違法,但弄不清對方錢的來路就容易犯下洗錢罪。(圖片來源:美國《僑報》/高睿 攝)
中新網9月25日電 據美國僑報網報道,近期,美國加州爾灣華人Tina換匯被搶的案件受人關注。其實,此次案件只是和換匯有關的案件之一,洛杉磯華人律師劉龍珠還介紹了多個類似案件,其中包括“騙匯”和“洗錢”案件,讓不少華人不僅人財兩空,還糊里糊塗地犯下了“洗錢罪”。
劉龍珠表示,Tina案件中歹徒裝扮成“學生“模樣,目的就是想讓受害者放鬆警惕,很顯然對方達到了目的。還有一些”騙匯“案件中騙子們裝扮成大款,開着法拉利,有意無意地透露給受害者説自己有千萬資產,給受害者一個“有錢人”的印象,加上“朋友的介紹”,結果微信轉賬後人就蒸發了。朋友回頭解釋説,他們也不過是一面之交,找他換過錢,殊不知那次的小額換錢不過是騙子為釣到大魚而積累的“信用”。
在另一案件中劉律師介紹説,一位洛杉磯華人錢先生(化名)一個月前兑換了一筆美元,過程很順利,既沒有受騙也沒有被搶劫,但卻被FBI找上門來,説他涉嫌“洗錢“,把錢先生弄得一頭霧水。”我的人民幣是從中國匯來的合法收入,怎麼就洗錢了呢?“原來他的人民幣沒問題,但他換來的美元卻是犯罪團伙的販毒所得。結果錢先生換來的美元不僅被全部沒收,其本人還為此鋃鐺入獄,接受警方的調查。
劉律師表示,洗錢罪依照涉案人扮演的角色不同、洗錢金額的多少、是否為非法所得、是否和販毒有關,以及有否犯罪記錄等不同情況,會酌情判處被告5到20年的牢刑。在錢先生的案例中,雖然他不知道對方的錢不乾淨,但這不能作為脱罪的理由。他的教訓告訴我們,雖然換匯本身並不違法,但你一定要弄清對方的美元來源是否合法,否則就會像錢先生一樣糊里糊塗地犯下洗錢罪,不僅要受牢獄之災,還要花一大筆錢請律師打官司為自己減輕罪名。(高睿)